论刘知几的历史学

翦伯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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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刘知几的传略

    自司马迁以后,历东汉、魏、晋、南北朝,迄于隋唐,其间历史学家接踵而起。如东汉之班固、刘珍、荀悦、蔡邕;晋之华峤、陈寿、孙盛、王隐;宋之范晔、徐爰;齐之沈约、裴子野;梁之萧子显、吴均;陈之谢昊、姚察;北魏之崔鸿;北齐之魏收;北周之柳虬;隋之魏澹、王邵、牛弘、王胄;唐之姚思廉、令狐德棻等。这些人,都是有名的史学家。他们或身为史官,职典记载,或心存褒贬,私撰国书,其所著述,皆能独步于当代,擅名于后世。虽然,这些史学家的劳绩最多亦不过保存史料而已,对于历史学的方法,并没有什么新的发明。自司马迁而后,迄于唐代,在历史学方法论上,有新的发明者,唯刘知几一人而已。

    刘知几,字子玄,徐州彭城人。生于唐高宗龙朔元年,卒于玄宗开元九年(661——721年),年六十一岁。其生存之日,正是大唐帝国全盛时代。

    刘知几是汉代皇族的后裔,据他自己在《刘氏家史》上考证,彭城诸刘,都是楚孝王嚣的曾孙居巢侯般的后裔。如果他要妄据“汉为尧后”的伪说,也可以说是圣王之后;但是他不要这样虚妄的远祖,而宁肯承认他的氏族是出自陆终。

    刘知几出生的家庭是一个世禄之家。据《旧唐书》本传云:“知几,楚州刺史胤之族孙也。”刘胤之是一个学者,和史学家李百药是最好的朋友。在唐高宗永徽中,曾任著作郎及弘文馆学士,与令狐德棻等撰成国史及实录,并以此而封阳城县男。后以年老,不堪著述,才出为楚州刺史。[1]刘知几之父亲藏器就是胤之的从兄之子。藏器亦有词学,官至宋州司马。生二子,长知柔,开元初,为工部尚书。知几即其季子。[2]

    刘知几因为家学渊源,自幼就博览群书。《史通·自叙》有云:“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年在纨绮,便授《古文尚书》。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于时年甫十有二矣。所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父兄欲令博观义疏,精此一经。辞以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次又读《史》、《汉》、《三国志》。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这样就奠定了他后来研究史学的基础。

    刘知几的年纪,渐渐长大,便要准备一种走进人生旅途的功课,即所谓应世之学。在唐代以科举策士,词章最为重要。于是刘知几遂不能专门读史,而要同时致力于文学。《史通·自叙》中云:“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刘知几天才放纵,不久便以文学知名于当世。《旧唐书》本传曰:知几“少与兄知柔俱以词学知名”。《史通·自叙》中亦云:“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当时;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即因他曾经一度研究文学,所以又准备了他后来写著历史的技术条件。

    即因文学甚好,所以刘知几“年登弱冠”,便“射策登朝”[3],举进士,并授获嘉主簿。以后又调回京洛,服官中央。从这时,刘知几便放弃了文学的揣摩,专心于史学的研究。《自叙》中云:“于是思有余闲,获遂本愿。旅游京洛,颇积岁年,公私借书,恣情披阅。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这样,又加深了他的史学素养。

    刘知几不仅学习不倦,而且理解力甚强。他自幼读史便不仅徒事记诵,因袭陈说;而是要通过自己的理解,加以批判。《自叙》中云:“自小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故始在总角,读班(固)、谢(承)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刘玄)立纪。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于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凡有异同,蓄诸方寸。及年以过立(三十岁),言悟日多。”

    刘知几性情孤僻,落落寡合。《自叙》中有云:“常恨时无同好。可与言者,维东海徐坚,晚与之遇,相得甚欢……复有永城朱敬则、沛国刘允济、义兴薛谦光、河南元行冲、陈留吴兢、寿春裴怀古,亦以言议见许,道术相知。所有榷扬,得尽怀抱。每云:‘德不孤,必有邻。’四海之内,知我者,不过数子而已矣。”

    刘知几虽然性情孤僻,但并不高举其自身于社会之外;反之,只要有机会,便要检举社会的罪恶,指斥当代的弊政。新旧《唐书》皆载,当证圣初,武则天诏天下九品以上官吏各言政得失,他便上书指陈当时的政府,刑戮太过,尝罚不公。其中有云:“今群臣无功,遭遇辄迁,至都下有‘车载斗量,杷椎椀脱’之谚。”同书又载,他以武则天时代,“官爵僭滥而法网严密,士类竞为趋进而多陷刑戮”,曾作《思慎赋》以刺时。当时,凤阁侍郎苏味道、李峤见而叹曰:“陆机《豪士》所不及也。”

    大约在四十岁以后,刘知几才任史官。《旧唐书》本传云:“知几(武后)长安中(公元701——704年),累迁左史,兼修国史。”以后,又“擢拜凤阁舍人,修史如故。(中宗)景龙初,再转太子中允,依旧修国史”。以后,刘知几的生活,就长期消磨在史馆中了。

    刘知几既任史官,可谓学得其用。他常常想把他的历史学创见,应用于国史的编修;但是事实并不如他所想,因为当时的史馆组织,是“监修制度”。史官注记,必须仰承监修的意旨,没有撰著的自由。而当时的监修,大半为毫无知识的贵官,他们既不知明立科条,又喜遇事干涉,十羊九牧,无所适从。同时,当时同列的诸史官又皆流俗之辈,但却“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首白可期,而汗青无日”[4]。加之,权贵干涉,侦探密布,史官每有所记,“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5]实录,则取嫉权门;直书,则见仇贵族。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刘知几与诸监修及同事,当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沈。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6]。

    但刘知几却素抱刊削史籍的宏愿。《自叙》中说:“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察)、李(德林)、令狐(德棻)、颜(师古)、孔(颖达)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即不得志于史馆,于是“载笔”余暇 [7]开始其有名的著作《史通》之写著。《自叙》中说:“嗟乎!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郁怏孤愤,无以寄怀,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由此看来,《史通》一书亦刘知几“道不行”、“志不遂”、“郁怏孤愤”之所为也。

    为了写著《史通》,刘知几很想摆脱史馆的职务。恰好当景龙初,中宗西还,于是他便请求留在洛阳。他在洛阳住了两年,这时,全部精力,皆用于《史通》的写作。但是不久便有人说他身为官史而私自著述,所以景龙三年,中宗便驿召他到长安,升为秘书监,仍派他修撰国史。

    当他再回史馆时,“侍中韦巨源、纪处讷、中书司杨再思、兵部尚书宗楚客、中书侍郎萧至忠并监修国史”。这些监修贵官,意见不一,当时“陈令公(再思)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楚客)则云‘宜多隐恶’”。以是史官更难着笔。刘知几深感其弊而无可如何。适萧至忠责其“著述无课”,于是他就上书于萧,请辞史官之职。在辞职书上,列陈当时史馆之弊,并谓这些弊端如不革除或补救,则“虽威以次骨之刑,勖以县(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8]。

    辞职书并没有批准;但从此以后,愈为同列史官所嫉,不能有所作为。于是他索性将史馆的职务,委托于著作郎吴兢,而自己则别撰《刘氏家史》十五卷、《谱考》三卷,考其氏姓之所自出。

    这时,刘知几的《史通》已经完成,声名扬溢,朝廷也要利用他做招牌,来装点史馆的门面。所以景云中(公元710——711年),便升他为太子左庶子,崇文馆学士,加银青光禄大夫。到玄宗开元初年(713年),再升左散骑常侍。而其职务,则始终是修撰国史。到开元九年(公元721年),他的长子贶,为太乐令,犯事流配。他为他的儿子向执政诉理,玄宗闻而震怒,贬为安州 [9]都督府别驾,而这位大史学家到安州不久就死了。

    吾人读刘知几书,而知其兼才、学、识三者而并有之。[10]惜乎!任道其职而道不行,见用于时而志不遂,郁怏孤愤,终至贬死。贤者委弃,千古同叹,又岂独刘知几为然耶?

    二 刘知几的著作、思想及其历史观

    刘知几著作甚多,据《旧唐书》本传云:知几“自幼及长,述作不倦。朝有论著,必居其职。预修《三教珠英》、《文馆词林》、《姓族系录》;论《孝经》,非郑玄注;《老子》,无河上公注;修《唐书实录》,皆行于代。有集三十卷”。此外又撰《刘氏家史》十五卷、《谱考》三卷及《史通》二十卷。在他的著作中,以《史通》一书最为不朽之作。

    《史通》一书,分内、外二篇,各十卷,合二十卷。内篇分三十九目,其中《体统》、《纰缪》、《弛张》三篇,有目无文。今所存者,仅三十六目。外篇分十一目,其中《杂说》一目析为上、中、下三篇,共合为十三目。这部书是刘知几的史学创作,也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部历史方法论的巨著。

    刘知几之著《史通》,其主要目的,是在于纠正过去中国史学方法上的错误。故全书皆以批判的体裁作为写著的方法,而其论点则侧重于历史学方法。但除史学方法以外,其所涉及的范围亦至为广泛。如其外篇中之《史官建置》,则论史官制度;《疑古》、《惑经》、《杂说》、《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则皆系论历史资料。总而言之,刘知几在这部书中,可以说对他以前的中国历史学,作了一次总的清算工作。

    刘知几对于他的《史通》一书,曾经在《自叙》中作过这样的介绍。他说: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以纳诸胸中,曾不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抑斯之谓也。[11]

    即因《史通》一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故当时“悠悠尘俗,共以为愚”,而“见者亦互言其短”[12]。为了答复当时流俗之徒的恶意批评,刘知几曾作《释蒙》以拒之。但当时也还有几个知己,赏识其书。据《旧唐书》本传载:“徐坚深重其书,尝云:‘居史职者,宜置此书于座右。’”即因《史通》不见重于当时,所以他在《自叙》中叹曰:“夫以《史通》方诸《太玄》,今之君山,即徐(坚)、朱(敬则)等数君是也。后来张、陆,则未之知耳。”又在《鉴识》为之慨曰:“夫人废兴时也;穷达命也。而书之为用,亦复如是。盖《尚书》古文,六经之冠冕也,《春秋左氏》,三传之雄霸也,而自秦至晋,年逾五百,其书隐没,不行于世。既而梅氏写献,杜侯训释,然后见重一时,擅名千古。若乃《老经》撰于周日,《庄子》成于楚年,遭文、景而始传,值嵇、阮而方贵。若斯流者,可胜纪哉!”但是事实并不如他所想象之恶劣,《史通》一书并没有长期埋没。在他死后不久,玄宗便派河南府至其家,抄写以进。读而善之,并因此而追赠他为汲郡太守、工部尚书,赐谥曰“文”。而这又是他始料所不及的。

    刘知几的思想,颇受王充的影响。他在《自叙》中盛赞王充的《论衡》。其言有曰:

    儒者之书,情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转兹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

    案王充《论衡》有《问孔》、《刺孟》之篇,实为儒家的一位叛徒。而刘知几亦有《疑古》、《惑经》之作,其思想亦颇谬于圣人。他在《惑经》中说:

    昔王充设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

    他在《惑经》中,对于《春秋》之义,提出了十二个疑问,指出其虚妄者五端,大胆陈说,毫无顾忌。故刘知几的《惑经》,实即王充《问孔》的续编。至于其《疑古》篇,则系非难《尚书》;但在《序言》上,亦指斥孔子。其言有曰:

    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刺,在于鲁国,独无其章。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谓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又如王充有《指瑞》、《验符》之作,指斥符瑞之虚妄。刘知几在《史通》中,即反对记录符瑞之《五行志》。《书志》曰:

    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璧传于郑客,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旱雩舛候,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昊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隐,其可略诸。……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失其事?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又王充有《书虚》之作,谓竹帛上的文字,不可尽信。而刘知几在《疑古》中,对于《尚书》所载的史实,指出疑问十点。他在结论上说:“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简。’推此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

    从以上所举各点,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的思想,颇受王充学说的影响。他不迷信圣经贤传,不迷信灾祥符瑞。即因他不迷信圣经贤传,所以他就富有怀疑的精神;即因他不迷信灾祥符瑞,所以他就具有唯物的思想。他就在这种怀疑的精神与唯物的思想上,展开他的历史观。

    刘知几反对“历史的定命论”。他以为历史上任何朝代的兴亡,人物的成败,都不是天命,而是人事。他在《杂说》(上)中说:

    《魏世家》太史公曰:“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盖晋之获之,由夷吾之愎谏;秦之灭也,由胡亥之无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鲁之逐也,由稠父之违子家。然则败晋于韩,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铭其说;弧箕服,彰于宣、厉之年;征褰与襦,显自文、武之世。恶名早著,天孽难逃。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苟推此理而言,则亡国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无讥者哉?夫国之将亡也若斯,则其将兴也亦然。盖妫后之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与京”;毕氏之为大夫也,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姬宗之在水浒也,鸣于岐山;刘姓之在中阳也,蛟龙降于丰泽。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后。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终能坐登大宝,自致宸极矣乎?必如史公之议也,则亦当以其命有必至,理无可辞,不复嗟其智能,颂其神武者矣。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有其惑乎?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如鱼豢《魏略议》,虞世南《帝王论》,或叙辽东公孙之败,或述江左陈氏之亡,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

    上文列举史实,证明统治者的灭亡,是由于他们自己的罪恶、无能。不能把他们的灭亡归纳为上帝的意思。同样,新的统治者的兴起,也不是上帝预先派定,而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努力。一言以蔽之,人类的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与“上帝”、“天命”这一类的鬼话绝不相干。像这样承认人类对历史之创造作用的历史观,就正是刘知几的历史学卓越之点。

    其次,刘知几反对以成败论英雄之正统的历史观。他在《称谓》云: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于上国,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而并霸。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在这里,他虽然只提出吴、蜀的名号问题,而其主题,则是反对那种以“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的历史观。例如他深以班、范二史不列刘玄于光武之前为非。他在《编次》中说:“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而北面,诚节不亏。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光武称帝于高邑),兄亡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按刘玄为新市、平林所拥立,以中国正统派的历史观视之,实为盗贼,而刘知几主张列纪于光武之前,这就是“有以力屈者乃成盗贼”也。

    虽然,刘知几对于“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历史观仍未扫除干净。例如他反对列项羽于本纪,而曰“正可抑同群盗 ”。反对列陈胜于世家,而曰“起自群盗”。这又是他自相矛盾的地方。

    又刘知几甚至不主张“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的历史观。他在《称谓》中说: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至萧方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称之以王。此则赵犹人君,加以主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历史是具体的科学,要承认客观的事实,不能以主观的爱憎涂改历史的事实。刘知几可谓深得此理。所以我说他是一个客观主义的历史家。

    至于他敢于怀疑,则史料因以订正;敢于非圣,则成见因以打破。这些都是他的科学精神。

    三 刘知几论中国历史学各流派

    刘知几对于中国历史学各流派,曾经展开一个全面的批判。他在《六家》中,把中国的历史学派分为六家。他说:

    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有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

    按《尚书》为记言的史体,《春秋》为记事的史体,《左传》为编年的史体,《国语》为分国的史体,《史记》与《汉书》均为纪传体,而前者为通史体,后者为断代史体。这六种历史学体裁不是同时发生,而是中国历史学体裁相续发展之系列,所谓“古往今来,质文递变”的结果。

    这六种体裁在最初,都不过是各时代的历史记录者用以记录史实的方法;但是后来的历史学者竞相模拟,于是这六种历史学体裁,遂演化而为六种历史学流派。

    例如《尚书》,本来是一种最古的历史记录方法。“自宗周既殒,《书》体遂废,迄乎汉、魏,无能继者。至晋广陵相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列。乃删汉、魏诸史,取其美词典言,足为龟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汉魏尚书》,凡为二十六卷。至隋秘书监太原王邵,又录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13]

    又如《春秋》,后来也有袭用其名以为著述的。如晏子、虞卿、吕不韦、陆贾,其所著书,皆谓之《春秋》。

    《左传》亦有拟作,如晋著作郎乐资曾撰《春秋后传》三十卷,其书始于周贞王而终于二世之灭。献帝时,荀悦著《汉纪》三十篇,亦依《左传》体裁。以后每代都有拟作,如张璠、孙盛 、干宝、徐广、裴子野、吴均等,其所著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其名虽异,但其为体,则皆拟《左传》。

    《国语》体裁,继之者有《国策》。至孔衍,又以《国策》所书之未尽者,聚为一录,名曰《春秋后语》。当汉氏失驭,英雄角力,司马彪又录其行事,著《九州春秋》。这些都是《国语》的流派。

    其摹拟《史记》者,则有梁武《通史》,崔鸿等所撰的《科录》,及李延寿的《南北史》等。至于《汉书》,则所有中国的所谓正史,都是属于这一流派。

    中国的历史家,大概不出这六种流派。即或稍有形式不同,但亦不过这六种体裁之变体而已。所以刘知几把中国的历史学派分为六家,大概是可以包罗一切的。

    刘知几在划分中国历史学的流派以后,又展开其对各家的批判。其论《尚书》的体裁,则以为其最大之缺点就在于这种体裁中,对于人物的记载不能详其平生;对于事实的记载,不能详其年月,而这些又都是历史学上最重要之点。他在《六家》中说:

    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

    其次,他以为《尚书》的体裁,既以记言为主,就体裁论体裁,则不应于记言之外,有记事的专篇;但《尚书》中竟有此种例外,这就是体例不纯。《六家》说:

    盖《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洪范》总述灾祥;《顾命》都陈丧礼;兹亦为例不纯者也。

    其论《春秋》的体裁,则认为有长处,也有短处。《二体》说:

    《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其有贤如柳(下)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其论《左传》的体裁,认为是一种最好的注释体裁。他在《申左》说:“《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相需而成。”又说:“向使《孔经》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这种注释体裁的优美之处,就在于它能补本文之缺略而又不重复本文。《六家》说:

    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其论《国语》,则认为是《春秋》的外传,但是它的特点,就在于“又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写成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的历史。上起周穆王,下迄鲁悼公,自成一种分国为史的体裁。故《六家》曰:“此亦‘六经’之流、‘三传’之亚也。”

    其论《史记》的体裁,在《六家》中专说他的短处。他说: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

    但在《二体》中,则谓《史记》的体裁有他的短处,也有他的长处。他说:

    《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帝)纪,则云:“语在项(羽)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短也。

    其论《汉书》的体裁,则谓与《史记》相同。《六家》曰:“寻其创造,皆准子长,但不为‘世家’及改‘书’曰‘志’而已。”即因《汉书》的体裁同于《史记》,所以《史记》的短处和长处,也同样表现于《汉书》。惟《史记》为通史体而《汉书》则断西汉一代以为史,因之《汉书》就没有“疆宇辽阔,年月遐长”之弊。所以他在《六家》中说:

    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以上乃刘知几对中国历史学各流派的批判,就史体论史体,可谓切中利弊。他在结论中说:“《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惟《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又在《二体》中说:“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熟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由此而知刘知几认为最进步的历史体裁,乃是编年体和纪传体。这从历史学发展的观点上看来,也是对的。

    惟刘知几于纪传体中,美《汉书》而抑《史记》,未免源流倒置,是其偏见耳。考纪传体确为一种进步的历史体裁。这种体裁,可以说是《尚书》等四种体裁之综合。其中“纪”以编年,犹《春秋》之“经”也;“传”以记事,犹《左氏》之“传”也;“世家”以分国录诸侯,犹《国语》之分国为史也;又尝录帝王之制诏命令,则又犹《尚书》之载典、谟、训、诰、誓、命之文也。一言以蔽之,这种体裁已并“编年”、“记事”、“记言”、“分国”诸体于一书,别而裁之,融而化之,使其相互为用,彼此相衔。以各家之长,济各家之短;而又益之以表历,总之以书、志,卓然自成为一种新的历史体裁。但这种伟大的创造,是司马迁的不朽之功;班固的《汉书》不过是《史记》的拟作而已,又安能望《史记》之项背?

    四 刘知几论纪传体的各部门

    刘知几在泛论中国历史学各流派以后,于是集中其论点于纪传体。他就纪传体的各个部门,如“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等,展开其批判。

    他论“本纪”,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本纪”所以纪天子,非天子不应列入“本纪”。因此他对于司马迁之列周秦先世于“本纪”,认为“可怪”。列项羽于“本纪”,认为“乖谬”。《本纪》曰:

    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此尤可怪也。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其次,他以为“本纪”所以纪年岁,显国统,故无年号者不纪,无国统者不书。所以《魏志》曹传,权假汉年;韦曜《吴史》,不纪孙和。盖以其子孙虽为天子,其祖先不能因之而亦称天子。如其祖先亦称天子,则当时固有天子,没有历史地位可以安插这位追尊的天子。所以他反对把追尊的天子,写入“本纪”。《本纪》曰: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追尊晋代的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

    第三,他以为“本纪”的体裁,是以事系年,而且专载大事,以显示某一帝王时代的历史大势,不应把琐碎的细事,写入“本纪”。《本纪》云:

    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彦渊)、李安平(百药)之徒,其撰魏(书)、(北)齐(书)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

    他论“世家”,也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他以为“世家”所列的人物,必须有世可续,有家可承;否则即不应列于“世家”。因此他以司马迁列陈胜于“世家”为不然。《世家》曰:

    “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

    第二,他以为“世家”所以录诸侯,不应录大夫。因此,他反对司马迁录三晋及田氏之先世于“世家”,而田完反没其名号。《世家》曰: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藩后;而前后一统,具归“世家”。……又(田齐)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第三,他以为“世家”所列诸侯,应该是专制一国、传世甚久的古代诸侯。而徒有其名的汉代诸侯则不应列入“世家”。《世家》曰:

    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天朝,不临方域。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司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

    此外,他以为还有一类人物,即割据之君,“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亦宜列于“世家”。

    他对于“列传”提出了五点意见。

    第一,他以为“列传”所以列卿大夫,非卿大夫则不应编入列传。因此他反对陈寿在《三国志》中列吴、蜀二帝于“列传”。《列传》曰:

    夫纪、传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为纪;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

    第二,他以为“列传”主题,皆系人名,如非人名,即不应列入。《编次》云: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明,同声相应者矣。

    第三,“列传”中有“合传”,但他以为“合传”的人物必须同时并世,而其行事,又首尾相随,如“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14],这是可以的。至于以异代之人,列于一传,如:“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的曹沫与燕荆轲并编”[15],“老子与韩非并列,贾诩将荀彧同编”[16],这是不对的。

    第四,“列传”中有附出之例,但他以为这种附出的人物,必须“名行可崇”而又“事迹虽寡”,不能独立成传,所以“寄在他篇,为其标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若名行不可崇者,则无附出之必要。但“孟坚每一姓有传,则附出余亲。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17]。这也是不对的。

    第五,他以为列事作传,所以播其遗烈,显其令闻。但“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则有生无令闻,死无异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18]。这更有违“列传”的本意。

    他对于《表历》根本反对。他以为历史应该用文词写著。而不应用“表历”排列。而且史实既见之于文词,又再列之于“表历”,实为重复。故他以为载“表历”于史传,未见其宜。《表历》曰: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以一字成褒贬,《传》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观司马迁《史记》则不然矣。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

    在“表历”中,他最反对班固《汉书》所载“古今人表”。他以为班氏的“古今人表”既不表现国统的递袭,又不表现禄位的相承,只是品藻贤愚,激扬善恶,这实在不能表示一种连续的历史意义。[19]而且“人表”中所录的历史人物,既非同出一族,又非同在一时,并且皆系汉以前的人物。以汉以前的人物,而列于《汉书》,更是不伦不类。他在《表历》说:

    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嬴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何断而为限乎?

    他以为如必欲作表,亦只应适用于历史上的纷乱时期,如春秋战国及五胡乱华时代。因为在这样的时代,或群雄割据,各为年世;或诸胡错峙,自相君长。世变多端,史实复杂,若申之以表,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所以他以为在《史》、《汉》诸表中,惟“列国年表,或可存焉”。自此以后,则惟有崔鸿作表,颇为切要。

    他对于“书志”颇为称赞。《书志》曰:“纪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不过他以为“书志”之中,有“妄入编次”、应予删除者三,即“天文”、“艺文”、“五行”是也。亦有“事应可书”,宜予增加者三,即“都邑”、“氏族”、“方物”是也。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天文志》,是以为天文变化不大,不如人事每代变易。《书志》曰:“夫两曜(日、月)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故他以为“天文”可删。如必欲作志,则亦只应载其当代的日月之蚀,星宿移动,而不应重复天体之概论。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艺文志》,是以为同一书目,“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故他以为《艺文志》可删。如必欲作志,则亦只应列当代撰者所撰之书,不应重复刊载前代之书目。

    他之所以主张删除《五行志》,是以为《五行志》多载“虚说”、“浮词”,“言无准的”,“事涉虚妄”。如必予为志,亦只应记当代灾异,不应追证前事,曲加附会。

    反之,他主张增加《都邑志》,则从“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其败国。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又以“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所以他主张“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他又以为各种方物,“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古代皆有记录。如“《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列状四荒之经”。自汉代拓境,四国来朝,各献方物,而种类更多。爰及魏、晋,迄于周、隋,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此等方物,与社会经济有关,故凡为国史者,宜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前。

    他又以为氏族关系血统,如“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所以历代亦有记录,如“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逮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所以他以为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志》之下。

    其论“论赞”,则谓后来的作者,都犯了以下的几种弊病。

    第一,不必论而强为之论。《论赞》曰:“夫论者,所以辩(辨)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丘明‘君子曰’者, 其义实在于斯。司马迁始限以篇终, 各书一论(而冠以“太史公曰”) 。必理有非要,刚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自司马迁而后,“班固曰‘赞’,荀悦曰‘论’ ,东观曰‘序’ ,谢承曰‘诠’ ,陈寿曰‘评’ ,王隐曰‘议’ ,何法盛曰‘述’ ,扬雄曰‘撰’,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史官所撰,通称‘史臣’。其名万殊,其义一揆。”这些作者的史评,大抵多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因而就不免有“私徇笔端,苟衒文彩”的弊病。

    第二,重复本文。《论赞》曰:“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易言之,即简单明了,不重复本文。但后来作者,“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这就犯了重床叠被的弊病。

    第三,“论赞”重出。自班固于序传中以诗体作“述”,范晔改“述”曰“赞”,以后每篇皆有一“赞”。“事多者则约之使少,理寡者则张之令大。”《论赞》曰“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

    第四,论事不当。《论赞》曰:“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这都犯了歪曲史实的弊病。

    其论“序例”也说后来的作者,犯了以下的两种弊病。《序例》曰:“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故其为体,宜“言词简质”,“敷畅厥义”。但自迁、固以后,华峤而往,后之作者,皆“矜衒文彩”,忘其本义,“累屋重架”,不知所云。这是第一种弊病。又说:“夫史之为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史例既立,则“科条一辨,彪炳可观”;但是后来作者,往往纪传的内容并不依照史例,甚至背道而驰。这是第二种弊病。

    以上是刘知几对纪传体的批判。这诚如他自己所云:“其所发明者多矣。”虽然,尺有所短,刘知几亦有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刘知几论“本纪”,则曰:“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正可抑同群盗”,不应列诸“本纪”。但在《列传》中则曰:“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按孙、刘之于汉,犹西楚之于秦,都是割据的势力,若必谓项羽为僭盗,则刘备、孙权,又何非僭盗?若必谓僭盗不可以为“纪”,则又何以于孙、刘二帝之“传”而曰“其实‘纪’也”?此其自相矛盾者一。

    又如他论“世家”,则曰:“陈胜起自群盗”,“无世可传”,“无家可宅”,不应列于“世家”。但《题目》中又谓“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纪’”。按:下江、平林诸人之于汉,亦犹陈胜、吴广诸人之于秦。同为农民暴动的领袖,如必谓陈胜起自群盗,则下江、平林诸人亦起于群盗。如必谓起于群盗者,即不可列于“世家”,则何以又谓下江、平林应列于“载纪”?此其自相矛盾者二。

    又如他批评司马迁列周、秦先世于“本纪”,列三晋、田氏先世于“世家”,则持规律以为断曰:诸侯不应列于本纪,大夫不应列于世家。但司马迁列汉代诸侯于世家,于规律正相符合,而又持事实以为断曰:“虽得划一之宜,讵知随时之义。”如持事实以为断,但项羽名虽霸王,而实同天子,司马迁列之于“本纪”,并不乖谬。如持规律以为断,则汉代诸侯,不论是否专制一国,传世久暂,而名实诸侯,司马迁列之“世家”又不为错。刘知几有时持规律以绳事实,有时据事实以反规律,此其自相矛盾者三。

    又如他论“表历”,则曰:“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但在《杂说》(上)则曰:“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孴而相排。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叙。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表历”之用,既如此其大,何以又说不宜列于史传?此其自相矛盾者四。

    此外如《天文志》,所以推数之变化;《艺文志》,所以溯文献之渊源;《五行志》,所以记灾异之现象;而刘知几皆谓可删。凡此都是刘知几评纪传体的美中不足。

    五 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

    《史通》一书,全部都是论述历史学方法;但其中有一部分系泛论历史学各流派,有一部分系专论纪传体各部分。故这里所谓历史学方法乃系狭义的历史学方法,即刘知几论怎样写著历史的部分。关于怎样写著历史,刘知几论述最详,但若总其要义,挈其宏纲,亦不外如此各点。

    (一)论历史学体裁

    用怎样的体裁写著历史,这是历史方法论上的一个先决问题。刘知几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了崭新的见解。这就是说,他坚决地反对模拟已经废弃了的古典体裁,主张应用当时流行的体裁。他在《模拟》中说:

    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此韩子所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世之述者,锐志于奇,喜编次古文,撰叙今事,而巍然自谓五经再生,三史重出,多见其无识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历史的体裁,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发展的,学者不应以古为高,妄事模拟。若必欲模拟,则其著述必不能为当代读者所接受。他在《六家》中说:“爰逮中叶,文籍大备,必翦截今文,模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孔衍字)所撰汉、魏等书不行于代也。”又说:“君懋(王邵字)《隋书》虽欲祖述商、周,宪章虞、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因此,他以为如必欲模拟,亦只应师其立论命意,而不应学其形式。《模拟》曰:“夫明识之士则不然,何则?其所拟者非如图画之写真,熔铸之象物,以此而似也。其所以为似者,取其道术相会义理玄同,若斯而已。”又说:“盖貌异而心同者,模拟之上也;貌同而心异者,模拟之下也。然人皆好貌同而心异,不尚貌异而心同者,何哉?盖鉴识不明,嗜爱多僻,悦夫似史,而憎夫真史。此子张所以致讥于鲁侯,有叶公好龙之喻也。”

    (二)论历史学言语

    体裁是历史学的形式;而言语则是历史学的本体。因为任何形式的历史学,都必须借文字来表现其内容。刘知几在《叙事》中说:“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正是说明这一意义。刘知几以为历史虽系述古人之事;但并非写给古人读的,而是写给当代之人读的。因此他反对在历史学上,应用陈死的古代言语,主张应用作者当时流行的言语。他在《言语》中说:

    夫《三传》之说,既不袭于《尚书》;《两汉》之词,又多违于《战策》。足以验氓俗之递改,知岁时之不同。而后来作者,通无远识,记其当世口语,罕能从实而书,方复追效昔人,示其稽古。是以好丘明者,则偏模《左传》;爱子长者,则全学史公。用使周、秦言辞见于魏、晋之代;楚、汉应对行乎宋、齐之日。而伪修混沌,失彼天然。今古以之不纯,真伪由其相乱。故裴少期(松之字)讥孙盛录曹公平素之语,而全作夫差亡灭之词。虽言似《春秋》而事殊乖越者矣。

    在这里,他指出言语也是随时演变的,未必古之言语,优于今之言语。所以《三传》不学《尚书》的言语,《史》、《汉》不学《国策》的词句,以今古不同,言语已变。然而自魏以前,作者多效“三史”;自晋以降,作者喜学“五经”;以为如能学像了古人的言语文字,便可以向读者证明他的典雅高古渊博,这岂不荒谬!所以刘知几在《言语》中批判这些“拟古派”曰:

    夫天长地久,风俗无恒,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而作者皆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不其惑乎!苟记言则约附“五经”,载语则依凭“三史”,是春秋之俗,战国之风,亘两仪而并存,经千载其如一,奚以今来古往质文之屡变者哉?

    把近代语改装为古代语,而以写作历史,已经是今古不分,真伪相乱。而北朝诸家,又改夷语为华语,再改近代的华语为古代的华语,这就更使历史的记录,失其真实了。《言语》曰:

    彦鸾(崔鸿)修伪国诸史,收(魏收)、弘(牛弘)撰魏、周二书,必讳彼夷音,变成华语,等杨由之听雀,如介葛之闻牛,斯亦可矣。而于其间则有妄益文彩,虚加风物,援引《诗》、《书》,宪章《史》、《汉》。遂使沮渠、乞伏儒雅比于元封;拓跋、宇文德音同于正始;华而失实,过莫大焉。

    (三)论历史学的编制

    决定了体裁和言语,然后才能开始历史学的编制。刘知几认为历史学的编制,最主要的是剪裁浮词,削除繁文。他不主张在记事体的历史中兼录言论。因为言论与事实夹杂,则叙事因之不能明断。他在《载言》中说:

    《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事有别,断可知矣。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若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章表书”。

    在这里可以看出,刘知几之不主张言与事杂书,是因为这样的编制,遮断了叙事的联络。除此以外,他又以为史籍上所载的许多历史文件,都是虚构,不但不能说明史实,反而淆混史实。他在《载文》中列举其例。例如他说:在史籍中,常有“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又说:在史籍中,“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又说:“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福不盈眦,而称感致百灵。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这些都是“徒有其文,竟无其事”。若以这类虚伪的历史文件,载之史籍,则“行之于世,则上下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人不信。而世之作者恒不之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成于国史,连章疏录,一字无废”。像这样的历史,已经“非复史书,更成文集”了。所以刘知几在结论上说:

    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苛能拨浮华,采真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

    (四)论历史学的标题

    编制的规律既定,这就要轮到题目了。刘知几以为假如书的内容是体,题目便是这个体的名称,因此,题目必须能概括书的内容。他在《题目》中曰:“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但是他以为历来的史学家往往对于标题一点,有些名不副实。

    他说照一般的习惯,在史书中,“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但是,“吕(不韦)、陆(贾)二氏,名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尤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

    又如篇章之标题,亦须与其内容相合。但是“如司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这些都是题不对文。

    此外,刘知几以为题目的用处,在于提示内容,故其为体,以简明为要。如列传标题,人少者具出姓名,如《伯夷传》。人多者,唯书姓氏,如《老庄申韩列传》。又人多而姓氏相同者,则结定其数,如“二袁”、“四张”、“二公孙”传。但是到范晔,便于题目中全录姓名,其附出的人物,亦以细字列其名于主题之下。降至魏收,则更为琐碎。“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这些既已详述于传内,又重标于篇首,大失标题的本意了。

    (五)论历史学的断限

    断限,就是划分阶段的意思。但刘知几所谓断限,是指断代而言。刘知几以为既断代为史,则在断代史中只应记其所断之代,史实不应超越这个朝代的界限。但是他以为后之作者,并未严守纪律。例如班固《汉书》,是断西汉以为史,而“表志所录,乃尽牺年”。又如:“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苞梁代。”又如:“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不关曹氏,何“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此外,如:“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以上所举,他认为都是断代不清。

    至于“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这些,他认为都是侵官离局,越俎代庖。

    总之,刘知几所谓断限,其意即如系一代之史,则非本代之事不书;如系一国之史,则非本国之事不书。

    (六)论历史学的叙事

    写著历史的方法,最主要的,就是叙事。刘知几论叙事之要有三,即简要、隐晦与确实。而最反对者,则为因习。

    他在《叙事》说:“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但他所谓简要,并不是略去史实,而是削去繁复。因为自昔以降,史籍之文,日趋繁缛。“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文体既如此繁缛,而叙事又多重复。例如刘知几举出叙事之体有四:有直记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此四种方法,用其一,即可畅叙事理;但后来作者往往四者并用,床上架床。所以刘知几首先提出简要的原则,正是对症下药。

    刘知几以为叙事不仅要工,而且要美。历来史籍,叙事之美者,以《春秋》为最,而《春秋》叙事之美,则在于“微婉其辞,隐晦其说”[20]。因为这样,文章便有言外之意。所以刘知几以为叙事之要,其次就是隐晦。他在《叙事》中说:

    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其纪事也)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含义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

    叙事之要,尤在于真切。然而后来作者,多以古事比于近事,古人比于近人。设喻不当,遂使史实失其真切。刘知几在《叙事》中曾列举此类例子。如云:“论逆臣,则呼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邦国初基,皆云草昧;帝王兆迹,必号龙飞。”又云:魏收《代史》,“称刘氏纳贡,则曰来献百牢”;吴均《齐录》,“叙元日临轩,必云‘朝会万国’”。又云:“裴景仁《秦记》,称苻坚方食,抚盘而诟;王劭《齐志》,述洛干感恩,脱帽而谢。及彦鸾(崔鸿)撰以新史,重规(李百药)删其旧录,乃易‘抚盘’以‘推案’,变‘脱帽’为‘免冠’。夫近世通无案食,胡俗不施冠冕。直以事不类古,改从雅言,欲令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刘知几以为叙事之病,莫大于因俗前史之文。它在《因习》中曰:“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他又列举实例以证明因习之弊。例如他说:

    《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

    又如他说:

    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靖之末,王谦、尉回,玉折于宇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枉;而皆仍旧不改,谓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七)论历史学上的书法

    书法和记事不同。记事是叙述史实的原委;而书法则是历史家对史实的褒贬。历史家执行褒贬之法甚多,但要而言之,则不外直书与曲笔。直书者,即以明文严词,直斥权贵;曲笔者,即饰非文过,取媚当道。即因如此,所以自古以来,直书的史学家,多遭刑戮,如齐史之书崔弑,司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北魏,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世。反之,曲笔阿时之徒,则功名富贵,忝然偷生。虽然,历史学的任务,是在于明是非,别善恶,贤贤贱不肖,所以刘知几还是主张直笔。他在《直书》中说:

    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同时他对于那些曲笔之徒,则大致贬词。《曲笔》中曰:

    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籍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

    以上所述,乃刘知几论历史学方法之大要。这诚如他自己所云:“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论史体,则反对模拟经传,主张应用近体;论言语,则反对宪章虞夏,主张应用今文;论编制,则反对繁文缛词,主张言、事异篇;论叙事,则反对因袭陈说,主张简要隐晦;论命题,则反对题不对文,主张名实相符;论断限,则反对越俎代庖,主张不录前代;论书法,则反对曲笔阿时,主张仗义直书。这些见解,都是很正确的,特别是反对模拟古典的体裁和古典的言语,一直到我们的今日,还有教育作用。因为一直到现在,还有人企图用古典的文字,来掩盖自己的浅薄。惟其中有一点是值得商量的,即言与事异篇。诚然把长篇大论的文章插入叙事之中,的确会打断读者对史实的观察之联系;但是有些文词,往往与史实不能分开,而且甚至就是史实的构成部分,如项羽的乌江自刎之歌,即其一例。因此,我以为短文而必要者,仍然要插在叙事之内;长文而次要者,则记于注内,以备参考。如此则言与事,各得其所。

    六 刘知几论历史学文献

    刘知几对于他以前的历史文献,也曾经展开一个全面的批判。他把中国的历史文献,分为两大类:一曰“正史” ,二曰“杂史” 。他所谓正史, 就是“经” 、“传”、 《史》 、 《汉》,及其以后的官修国史;所谓“杂史”就是历代以来私家撰述的史籍。

    他在《古今正史》中,历述中国正史的源流。上自《尚书》 、《春秋》、《左传》、《史记》、《汉书》,下迄隋、唐诸史,无不原原本本,详述其作者姓名,成书经过,卷数篇数,及其后来的补注。其所根据的材料,自《史》、《汉》而下,都是援引本书序论的原文;至梁、陈以还,则多举其见闻所接。

    他又在《杂述》中,列举中国历史的流派。他把古今“杂史”分为十类: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里书”,十曰“都邑簿”。叙其性质,举其书名,条分缕析,巨细无遗。[21]

    刘知几虽然把全部史籍别为“正史”与“杂史”;但他并不是重“正史”而轻“杂史”。他以为治史者,“正史”固然要读,“杂史”也要读。因专读“正史”,不读“杂史”,则见闻不周。但无论读“正史”或“杂史”,都要用批判的眼光去读。他在“杂述”中说:

    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他以为如果不用批判之眼光去读书,则“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这样,虽“学穷千载,书总五车”,亦犹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22]。虽多亦希以为用。

    不过他所谓批判,不是根据于主观的爱憎,而是根据于客观的实在。他在《杂说》(下)中说:“夫自古学者,谈称多矣。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偏嫉孟坚。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批判态度。

    刘知几无论对“正史”或“杂史”,皆有批判。他对于“正史”,则在《疑古》中批判《尚书》,在《惑经》中批判《春秋》,在《申左》中批判《公羊》、《穀梁》二传,在《杂说》中则批判诸史,上自经传史汉,下迄隋唐,所有的历史文献,无不具体地指出其牴牾之处,疏略之点,而予以辩证。此外,在《杂说》中,对于十种杂史也逐一予以评述。这样就完成了他对中国历史学文献的批判。

    他评《尚书》则曰:“《尚书》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23]

    评《春秋》则曰:“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隐),内为本国(讳)。事靡洪纤,动皆隐讳。”[24]是则“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诫,其义安在”?且“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具切当世之文,而罔褒讳之辞也。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25]。

    评《公羊》、《穀梁》二传,则曰:其录人言,则“语乃龃龉,文皆琐碎”。其记事,则“缺漏不可殚论”。其命意,则“奖进恶徒,疑误后学”。至于“论大体,举弘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故使古今疑滞,莫得而申焉”[26]。

    评《史记》,则曰:“述《儒林》,则不取游、夏之文学;著《循吏》,不言冉、季之政事。”而传《货殖》,“独以子贡居先”;录《佞幸》,“惟以弥子瑕为始”。是其扬善显恶,有所未尽。又说:“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是其取材“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又说:“《史记·邓通传》云:‘文帝崩,景帝立。’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书其事乎?”而于《序传》云:“为太史七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27],不及其他。是其叙事,可省而不省,不可省而省。自然他认为最大的弊病,就是“推命而言成败”。

    其评《汉书》则谓其以汉史为列“古今人表”,于体裁,大为不类;以《汉书》抄录《史记》,而一字无改,于记事事理皆殊。又说:“《汉书》编苏氏之传,则先以苏建标名;列韦相之篇,则不以韦贤冠首。”于标题,前后不一。又说:“班固称项羽贼义帝,自取夭亡。”又云:“于公(定国)高门以待封,严母(延年之母)扫地以待丧。如固斯言,则深信夫天怨神怒,福善祸淫者矣。”[28]这又与司马迁同陷于历史的定命论了。

    其评诸晋史,则曰:“东晋之史,作者多门,何氏中兴,实居其最。而为晋学者,曾未之知,傥湮灭不行,良可惜也。王檀著书,是晋史之尤劣者,方诸前代,其陆贾、褚先生之比欤?道鸾不揆浅才,好出奇语,所谓欲益反损,求妍更媸者矣。”

    其评《宋略》则曰:“裴几原(子野)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芟烦撮要,实有其力;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29]

    其评《魏书》则曰:以文字而论,则“援引诗书”,“妄益文彩”。使蛮音夷语,顿成经传之文。以书法而论,则“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草服之地”。反之,“称登国以鸟名官,则云好尚淳朴,远师少暤;述道武结婚蕃落,则曰招携荒服,追慕汉高。自余所说,多类于此”[30]。卖国求荣,“何其厚颜”如此。

    其评北齐诸史,则盛称王邵《齐志》,这是因为这部书,多载方言,保存风俗。他在《杂说》中说:“或问曰:王邵《齐志》,多记当时鄙言,为是乎?为非乎?对曰:古往今来,名目各异。区分壤隔,称谓不同。所以晋、楚方言,齐、鲁俗语,六经、诸子载之多矣。自汉已降,风俗屡迁。求诸史籍,差睹其事。或君臣之目,施诸朋友;或尊官之称,属诸君父。曲相崇敬,标以处士、王孙;轻加侮辱,号以仆夫、舍长。亦有荆楚训多为夥,庐江目桥为圯,南呼北人曰伧,西谓东胡曰虏。渠、们、底、箇,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斯并因地而变,随时而革,布在方册,无假推寻,足以知氓俗之有殊,验土风之不类。然自二京失守,四夷称制,夷夏相杂,音句尤媸。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重规、德棻,志在文饰。遂使中国数百年内,其俗无得而言。盖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又曰:‘一物不知,君子所耻。’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借多闻,时成博识。如今之所谓者,若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易‘臣’以‘奴’,呼‘母’云‘姊’,主上有‘大家’之号,师人致‘儿郎’之说。凡如此例,其流甚多。必寻其本源,莫详所出。阅诸《齐志》,则了然可知。由斯而言,邵之所录,其为弘益多矣。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微君懋,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

    其评《周书》则曰:“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太祖敕朝廷,他文悉准于此。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令狐德棻因之,“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其评《隋书》则曰:“诡辞妄说”,“以无益而书”。又说:“呜呼!苟自古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

    刘知几对“正史”的批判,大概如此。现在再看他对“杂史”的批判。他在《杂述》中说: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

    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

    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借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笫,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

    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昞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

    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

    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

    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气,可以益寿延年;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乃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

    地里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阚骃所书,殚于四国。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

    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栋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

    以上,是刘知几对“杂史”的批判。此外对《汉书·五行志》,还有单独的批判,这里不及再述。从以上的批判中,我们可以看出刘知几对中国的历史文献,皆认为有美中不足之处;但有一例外,即他对《左传》一书,则认为尽善尽美。他在《杂说》(上)中说: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有余,称谲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

    不论他对历史文献的批判是否完全正确,而其所指,皆系据各书内容,并非凭空武断。这种客观的精神和判断的能力,实可惊叹。

    七 余论

    《史通》一书,虽系一部专论历史方法的著作,但刘知几在论历史方法之中,亦尝寓褒贬与夺之义。其中《疑古》一篇,题名《疑古》实即讽今。

    例如他看到当武后之世,小人满朝,而武后尚以帝尧自居,则天为号。于是他在《疑古》中引据《左传》尧时有四凶而不能去之传说,而曰:“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无分,贤愚共贯。”又引据《论语》“舜举咎繇,不仁者远”的传说,而曰:“是则当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

    又如他看到唐代史官,为了颂扬李渊而厚诬杨广,欲比杨广于桀、纣,以显出李渊即汤、武。于是他在同篇中引据子贡“桀、纣之恶不至是”一语而曰:“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

    又如他看到李渊始则推戴恭帝,始则成其篡夺,而美其名曰禅让。于是谓尧、舜禅让不可信,而曰:“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

    又如他看到李世民弑其兄,而当时论者,比之周公诛管、蔡。因为《左传》有云:“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为了打击这种谀词谬论,于是他引据《尚书·君奭》篇序“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的传说,而曰:“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倾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误讹。而周公自以不减,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宽阜陵,一何远哉!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义薄矣。而《书》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

    以上不过略举数例,以示其范。此种例子,散见于其他各篇者,往往而有,不及备举。但由此已可看出《史通》一书,实为一部富有灵魂的历史著作。诚如他自己所云:“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31]

    总上所述,可以说就是刘知几的历史学之大概的内容。虽然亦有其短,但是只要我们想见刘知几是七世纪末的一位历史学家,那他的短处,就应该由时代负责了。

    昔班固评司马迁曰:“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32]

    傅玄评班固曰:“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词章而略事实,此其所失也。”[33]

    刘知几评王沈、孙盛等曰:“论王业则党悖逆而诬忠义,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黜华夏,此其大较也。”[34]

    吾于刘知几则曰:“论大道,则先《论衡》而后‘六经’;述史观,则反天命而正人事;疑古史,则黜尧、舜而宽桀、纣;辨是非,则贬周公而恕管、蔡;评文献,则疑《春秋》而申《左传》;叙体裁,则耻模拟而倡创造;此其所以为长也。但其论‘本纪’则贬项羽而尊吴、蜀;评‘世家’,则退陈涉而进刘玄;此又其所以为短也。”

    * * *

    [1]. 《旧唐书·刘胤之传》。

    [2]. 《旧唐书·刘胤之传》。

    [3]. 《史通·自叙》。

    [4]. 《旧唐书·刘子玄传》。

    [5]. 《旧唐书·刘子玄传》。

    [6]. 《史通·自叙》。

    [7]. 《史通·自叙》。

    [8]. 刘知几辞职书,见《旧唐书》本传及《史通·忤时》篇。

    [9]. 《旧唐书·地理志》:“安州中都督府隋安陆郡。武德四年,平王世充,改为安州。”安州,唐时属淮南道,辖今鄂东皖西一带。

    [10]. 《旧唐书·刘子玄传》曰:“子玄掌知国史,首尾二十余年,多所撰述,甚为当时所称。礼部尚书郑惟忠尝问子玄曰:‘自古已来,文士多而史才少,何也?’对曰:‘史才须有三长,世无其人,故史才少也。三长:谓才也,学也,识也。夫有学而无才,亦犹有良田百顷,黄金满,而使愚者营生,终不能致于货殖者矣。如有才而无学,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楠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犹须好是正直,善恶必书,使骄主贼臣所以知惧。此则为虎傅翼,善无可加,所向无敌者矣。……自夐古已来,能应斯目者,罕见其人。’”

    [11]. 《史通·自叙》。

    [12]. 《史通·自叙》。

    [13]. 《史通·六家》。

    [14]. 《史通·列传》。

    [15]. 《史通·二体》。

    [16]. 《史通·编次》。

    [17]. 《史通·编次》。

    [18]. 《史通·列传》。

    [19]. 《史通·杂说》上。

    [20]. 《史通·惑经》。

    [21]. 《杂述》篇云:

    “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陆(帝)纪》、姚最《梁昭后略》,此之谓偏记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璅语》、谢绰《拾遗》,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都耆旧》、虞预《会稽典录》,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牒》、殷敬 《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行赋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之谓地里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22]. 《史通·杂说》下。

    [23]. 《史通·疑古》。

    [24]. 《史通·疑古》。

    [25]. 《史通·惑经》。

    [26]. 《史通·申左》。

    [27]. 《史通·杂说》上。

    [28]. 《史通·杂说》上。

    [29]. 《史通·杂说》中。

    [30]. 《史通·浮词》。

    [31]. 《史通·自叙》。

    [32]. 《汉书·司马迁传》,《史通·书事》引同。

    [33]. 《史通·书事》引傅玄语。

    [34]. 《史通·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