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篇

蔡元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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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年的蔡元培先生

    传略(上)a

    (1919年8月)

    其家世及其幼年时代

    蔡氏以明季自诸暨迁山阴,其初以艺山售薪为业,至孑民之高祖以下,始为商。孑民之祖名嘉谟,字佳木,为某典经理,以公正著。其父名光普,字耀山,为钱庄经理,以长厚称,家中人至以“爱无差等”笑之。孑民之母周氏,贤而能。以民国纪元前四十四年(一八六八)一月十一日(即清同治六年十二月十七)生孑民。方孑民丧父时,仅十一岁。有一兄,十三岁。又有一弟,九岁。其父素宽于处友,有贷必应,欠者不忍索,故殁后几无积蓄。世交中有欲集款以赡其孤者,周氏不肯承认。质衣饰,克勤克俭,抚诸儿成立,每以“自立”“不依赖”勉之。常自言“每有事与人谈话,先预想彼将作何语,我宜以何语应之。既毕,又追省彼作何语,我曾作何语,有误否。以是鲜偾事。”故孑民之宽厚,为其父之遗传性。其不苟取,不妄言,则得诸母教焉。

    孑民有叔父,名铭恩,字茗珊,以禀膳生乡试中式。工制艺,门下颇盛。亦治诗古文辞。藏书亦不少。孑民十余岁,即翻阅《史记》《汉书》《困学纪闻》《文史通义》《说文通训定声》诸书,皆得其叔父之指导焉。孑民自十三岁以后,受业于同县王子庄君。王君名懋盬,亦以工制艺名,而好谈明季掌故,尤服膺刘蕺山先生,自号其斋曰仰蕺山房。故孑民二十岁以前,最崇拜宋儒。母病,躬侍汤药,曾刲臂和药以进。(孑民有叔父曰纯山,曾因母病而刲臂,家中传说其母得延寿十二年,故孑民仿为之。其后三年,母病危,孑民之弟元坚又刲臂以进,卒无效。)居母丧,必欲行寝苫枕块之制,为家人所阻,于夜深人静后,忽挟枕席赴棺侧,其兄弟闻之,知不可阻,乃设床于停棺之堂,而兄弟共宿焉。母丧既除而未葬,其兄为之订婚,孑民闻之痛哭,要求取消,自以为大不孝。其拘迂之举动,类此者甚多。

    旧学时代

    孑民以十七岁补诸生,自此不治举子业,专治小学、经学,为骈体文。偶于书院中为四书文,则辄以古书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书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调,常人几不能读,院长钱振常、王继香诸君转以是赏之。其于乡、会试,所作亦然。盖其好奇而淡于禄利如此。然己丑、庚寅乡会试联捷,而壬辰得翰林庶吉士,甲午补编修,在孑民亦自以为出于意外云。

    孑民二十岁,读书于同乡徐氏,兼为校所刻书。徐氏富藏书,因得博览,学大进。

    孑民之治经,偏于故训及大义。其治史,则偏于儒林文苑诸传、艺文志及其他关系文化风俗之记载,不能为战史、政治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据。盖其尚推想而拙于记忆,性近于学术而不宜于政治。于旧学时代,已见其端矣。

    孑民二十四岁,被聘为上虞县志局总纂。因所定条例为分纂所反对,即辞职。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

    委身教育时代

    自甲午以后,朝士竞言西学,孑民始涉猎译本书。戊戌,与友人合设一东文学社,学读和文书。是时,康、梁新用事,拜康门者踵相接。孑民与梁卓如君有己丑同年关系,而于戊戌六君子中,尤佩服谭复生君。然是时梁、谭皆在炙手可热之时,耻相依附,不往纳交。直至民国七年,为对德宣战问题,在外交后援会演说,始与梁卓如君相识。其孤僻如此。然八月间,康党失败,而孑民即于九月间请假出京,其乡人因以康党疑之,彼亦不与辩也。

    孑民是时持论,谓康党所以失败,由于不先培养革新之人才,而欲以少数人弋取政权,排斥顽旧,不能不情见势绌。此后北京政府,无可希望。故抛弃京职,而愿委身于教育云。

    是时绍兴绅士徐君方经营一中学校,名曰绍兴中西学堂。徐君自为堂董,而荐孑民为监督。校中有英、法两外国语,然无关于思想。孑民与教员马用锡君、杜亚泉君均提倡新思想。马君教授文辞,提倡民权、女权。杜君教授理科,提倡物竞争存之进化论。均不免与旧思想冲突。教员中稍旧者,日与辩论,孑民常右新派。旧者恨之,诉诸堂董。堂董以是年正人心之上谕送学堂,属孑民恭书而悬诸礼堂。孑民愤而辞职。

    孑民为中西学堂监督时,丧其妻王氏。未期,媒者纷集。孑民提出条件,曰:(一)女子须不缠足者;(二)须识字者;(三)男子不取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如不相合,可离婚。媒者无一合格,且以后两条为可骇。后一年,始访得江西黄尔轩先生之女,曰世振,字仲玉,天足,工书画,且孝于亲(曾因父病刲臂)。乃请江西叶祖芗君媒介,始订婚焉。是时,孑民虽治新学,然崇拜孔子之旧习,守之甚笃。与黄女士行婚礼时,不循浙俗挂三星画轴,而以一红幛子缀“孔子”两大字。又于午后开演说会,云以代闹房。

    其时,孑民好以公羊春秋三世义说进化论。又尝为三纲五伦辩护。曰:“纲者,目之对,三纲,为治事言之也。国有君主,则君为纲,臣为目;家有户主,则夫父为纲,而妇子为目。此为统一事权起见,与彼此互相待遇之道无关也。互相待遇之道,则有五伦。故君仁臣忠,非谓臣当忠而君可以不仁也;父慈子孝,非谓子当孝而父可以不慈也;夫义妇顺,非谓妇当顺而夫可以不义也。晏子曰:‘君为社稷死则死之。’孔子曰:‘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若如俗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者,不特不合于五伦,亦不合于三纲也。”其时孑民之见解盖如此。

    庚子、辛丑之间,孑民与童亦韩君至临安县,为绍兴侨农设一小学校。又在浙江省城议改某书院为师范学校,未成。

    辛丑,膺澄衷学堂总理刘君之请,代理一月。

    是年,南洋公学开特班,招生二十余人,皆能为古文辞者,拟授以经世之学,而拔其尤,保送经济特科。以江西赵从蕃君为管理,而孑民为教授。由学生自由读书,写日记,送教授批改。每月课文一次,由教授评改。孑民又教诸生以读和文之法,使自译和文书,亦为之改定云。是时,孑民于日记及课文评语中,多提倡民权之说。学生中最为孑民所赏识者:邵闻泰、洪允祥、王莪孙、胡仁源、殷祖伊诸君,其次则谢沈(无量)、李同(叔同)、黄炎培、项骧、贝寿同诸君。

    是年之冬,蒋观云君与乌目山僧发起女学校,孑民与陈梦坡君、林少泉君赞成之。罗迦陵女士任每月经费之一部。建设后,名曰爱国女学校,由蒋君管理。及蒋君赴日本,由孑民管理之。

    是时留寓上海之教育家叶浩吾君、蒋观云君、钟宪鬯君等发起一会,名曰中国教育会,举孑民为会长。

    南洋公学自开办以来,有一部分之教员及管理员不为学生所喜。吴稚晖君任公学教员时,为组织卫学会,已起冲突。学生被开除者十余人。吴君亦以是辞职,赴日本。而不孚人望之教员,则留校如故。是年,有中院第五班生,以误置墨水瓶于讲桌上,为教员所责。同学不平,要求总理去教员,总理不允,欲惩戒学生。于是激而为全体退学之举。特班生亦牺牲其保举经济特科之资格,而相率退学,论者谓为孑民平日提倡民权之影响。孑民亦以是引咎而辞职。

    南洋公学学生既退学,谋自立学校,乃由孑民为介绍于中国教育会,募款设校,沿女学校之名,曰爱国学社。以孑民为代表,请吴稚晖君、章太炎君等为教员。与《苏报》订约,每日由学社教员任论说一篇(孑民及吴、章诸君,凡七人,迭任之,一周而遍)。而《苏报》馆则每月助学社银一百圆以为酬。于是《苏报》馆遂为爱国学社之机关报矣。吴君又发起张园演说会,昌言革命。会南京陆师学堂退学生十余人,亦来学社,章行严君其一也。于是请彼等教授兵式体操。孑民亦剪发,服操衣,与诸生同练步伐。无何,留日学生为东三省俄兵不撤事,发起军国民教育会,于是爱国学社亦组织义勇队以应之。是时,爱国学社几为国内惟一之革命机关矣。

    方爱国学社之初设也,经费极支绌。其后名誉大起,捐款者渐多,而其中高材生,别招小学生徒,授以英、算,所收学费,亦足充社费之一部。于是学社勉可支持,而其款皆由中国教育会经理,社员有以是为不便者,为学社独立之计画,布其意见于学社之月刊。是时会中已改举乌目山僧为会长,而孑民为副会长与评议长。于是开评议会议之。孑民主张听学社独立,谓鉴于梁卓如与汪穰卿争《时务报》,卒之两方而均无结果,而徒授反对党以口实。乌目山僧赞成之,揭一文于《苏报》,贺爱国学社独立,而社员亦布《敬谢中国教育会》一文以答之。此问题已解决矣。而章太炎君不以为然,以前次评议会为少数者之意见,则以函电招离沪之评议员来,重行提议,多数反对学社独立。孑民以是辞副会长及评议长,而会员即举章君以代之。于是孑民不与闻爱国学社事矣。

    方孑民尽力于爱国学社时,其兄鉴清亦在上海,甚危之。与戚友商议,务使孑民离上海。然孑民对于学社,方兴高采烈,计无所出。及其决计脱离学社,于是由沈乙斋君从容劝其游学。孑民言游学非西洋不可,且非德国不可,然费安从出。沈谓:“吾当为君筹之。”其后告以汤、张、刘、徐等,均每月贷款若干,可以成行。于是探行程于陈敬如君,则谓:“是时启行,将以夏季抵红海,热不可耐,盍以秋季行,且盍不先赴青岛习德语?”于是有青岛之行。

    当孑民任南洋公学教员时,曾于暑假中游历日本。到东京未久,适吴稚晖君以陆军学生事,与驻日公使蔡钧冲突,由日警强迫上船。是时,陆仲芬君等将伴送至长崎。相与议曰:“万一所乘船直赴天津,则甚危,谁可偕去?”孑民以在日本无甚要事,且津、京均旧游地,则曰:“我偕去。”于是偕吴君归国。或疑孑民曾在日本留学者,误也。

    张园之演说会,本合革命与排满为一谈。而是时邹蔚丹君作《革命军》一书,尤持“杀尽胡人”之见解。孑民不甚赞同,曾于《苏报》中揭《释仇满》一文,谓“满人之血统,久已与汉族混合。其语言及文字,亦已为汉语汉文所淘汰。所可为满人标识者,惟其世袭爵位,及不营实业而坐食之特权耳。苟满人自觉,能放弃其特权,则汉人决无杀尽满人之必要”云云(其文惟从前坊间所印之《黄帝魂》曾选之)。当时注意者甚鲜。及辛亥革命,则成为舆论矣。

    孑民到青岛不及一月,而上海《苏报》案起,不涉孑民。案既定,孑民之戚友,以为游学之说,不过诱孑民离上海耳。今上海已无事,无游学之必要,遂取消每月贷款之议。而由孑民之兄,以上海有要事之电,促孑民回。既回,遂不能再赴青岛,而为外交、报馆译日文以自给。

    孑民在青岛,不及三月,由日文译德国科培氏《哲学要领》一册,售稿于商务印书馆。其时无参考书,又心绪不甚宁,所译人名多诘屈。而一时笔误,竟以空间为宙,时间为宇。常欲于再版时修正之。

    运动革命时代

    孑民既自青岛回,中国教育会新得一会员,为甘肃陈竞全君。自山东某县知县卸任来沪,小有积蓄,必欲办一日报。乃由孑民与王小徐君、汪允宗君等组织之。陈君任印刷费及房费,而办报者皆尽义务,推王君为编辑。以是时俄事方亟,故名曰《俄事警闻》。不直接谈革命,而常译述俄国虚无党历史以间接鼓吹之。每日有论说两篇,一文言,一白话,其题均曰告某某,如告学生、告军人之类。此报于日俄战争后,改名《警钟》。其编辑,由王君而嬗于孑民,又嬗于汪允宗、林少泉、刘申叔诸君。自王君去后,均不免直接谈革命,历数年之久,卒被封禁云。

    是时西洋社会主义家,废财产、废婚姻之说,已流入中国。孑民亦深信之。曾于《警钟》中揭《新年梦》小说以见意。惟其意,以为此等主义,非世界大多数人承认后,决难实行,故传播此等主义者,万不可自失信用。尔时中国人持此主义者,已既不名一钱,亦不肯作工,而惟攫他人之财以供其挥霍,曰:“此本公物也。”或常作狭邪游,且诱惑良家女子,而有时且与人妒争,自相矛盾。以是益为人所姗笑。孑民尝慨然曰:“必有一介不苛取之义,而后可以言共产;必有坐怀不乱之操,而后可以言废婚姻。”对于此辈而发也。

    自东京同盟会成立后,杨笃生君、何海樵君、苏凤初君等,立志从暗杀下手。乃集同志六人,学制造炸弹法于某日人,立互相鉴察之例,甚严。何君到上海访孑民,密谈数次。先介绍入同盟会,次介绍入暗杀团。并告以苏君将来上海转授所学于其他同志。其后苏君偕同志数人至,投孑民。孑民为赁屋,并介绍钟宪鬯君入会,以钟君精化学,且可于科学仪器馆购仪器、药品也。开会时,设黄帝位,写誓言若干纸,如人数,各签名每纸上,宰一鸡,洒血于纸,跪而宣誓,并和鸡血于酒而饮之。其誓言,则每人各藏一纸。乃教授制炸药法,若干日而毕。然能造药矣,而苦无弹壳。未几,黄克强、蒯若木、段囗书b诸君,先后自东京来,携弹壳十余枚。是时王小徐君、孙少侯君已介绍入会,乃由孙君携弹药至南京隐僻处,试之,不适用。其后杨笃生君来,于此事尤极热心,乃又别赁屋作机关,日与王、钟诸君研究弹壳之改良。其时费用,多由孙君担任,而经营机关,则孑民与其弟元康任之。元康既由孑民介绍入会,则更介绍其同乡王子余、俞英厓、王叔枚、裘吉生及徐伯荪诸君。徐君是时已联络嵊、天台诸会党,而金、衢、严、处诸府会党,则为陶焕卿君所运动。孑民既介绍陶君入会,则乘徐、陶二君同到上海之机会,由孑民与元康介绍陶君于徐君,而浙江会党始联合焉。制弹久不成,杨君奋然北行。抵保定,识吴樾君及其他同志三人,介绍入会。并为吴君介绍于孑民,言吴君将送其妹来上海,进爱国女学校。吴君后来函,言有事不能即来。未久而中国第一炸弹,发于考察宪政五大臣车上。孑民等既知发者为吴君,则弹必出杨君手,恐其不能出京。孙少侯君乃借捐官事北上,访杨君于译学馆。知已被嫌疑,有监察者。其后杨君卒以计,得充李木斋君随员而南下。

    孑民既却《警钟》编辑之任,则又为爱国女学校校长。其时并不取贤母良妻主义,乃欲造成虚无党一派之女子,除年幼者照通例授普通知识外,年长一班,则为讲法国革命史、俄国虚无党主义等,且尤注重化学。然此等教授法,其成效亦未易速就。其后,遂由中国教育会中他会员主持,渐改为普通中学校矣。

    游学时代

    孑民在上海所图皆不成,意颇倦。适绍兴新设学务公所,延为总理。丙午春,遂回里任事。未久,以所延干事受人反对,后又以筹款设师范班,受人反对,遂辞职。

    是时清政府议派编检出洋留学,孑民遂进京销假,请留学欧洲。无何,愿赴欧美者人数太少,而政府又拙于经费,悉改派赴日本。孑民不愿。而译学馆自杨笃生君出京后,尚未得适当之国文教员,章一山君延孑民任之,兼授西洋史。教授数月,颇受学生欢迎。

    丁未,孙慕韩君任驻德公使,允每月助孑民以学费三十两。又商务印书馆亦订定,每月送编译费百元。孑民于是偕孙君赴柏林。

    在柏林一年,习德语外,并编书。又由孙君介绍,以国文授唐氏子弟四人。(每月得脩德币百马克。)第二年,迁居来比锡,进大学听讲,凡三年。于哲学、文学、文明史、人类学之讲义,凡时间不冲突者,皆听之。尤注重于实验心理学及美学,曾进实验心理学研究所,于教员指导之下,试验各官能感觉之迟速、视后遗象、发音颤动状比较表等。进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比较文明史。又于课余,别延讲师,到寓所,讲授德国文学。此四年中,编《中学修身教科书》五册,《中国伦理学史》一册,译包尔生《伦理学原理》一册。

    《中国伦理学史》谓:“《孟子》之杨朱即庄周,为我即全己之义,《庄子》中说此义者甚多;至《列子·杨朱篇》乃魏晋间颓废心理之产物,必非周季人所作。”又清儒中特揭黄梨洲、戴东原、俞理初三氏学说,以为合于民权、女权之新说。黄、戴二氏,前人已所注意,俞氏说则孑民始拈出之。

    孑民在来比锡时,闻其友李石曾言肉食之害。又读俄国托尔斯泰氏著作,描写田猎惨状,遂不食肉。尝函告其友寿孝天君,谓:“蔬食有三义:(一)卫生,(二)戒杀,(三)节用,然我之蔬食,实偏重戒杀一义。因人之好生恶死,是否迷惑,现尚未能断定。故卫生家最忌烟酒,而我尚未断之。至节用,则在外国饭庄,肉食者有长票可购,改为蔬食而特饪,未见便宜。(是时尚未觅得蔬食饭馆,故云尔。)故可谓专是戒杀主义也。”寿君复函,述杜亚泉君说:“植物未尝无生命,戒杀义不能成立。”孑民复致函,谓:“戒杀者,非论理学问题,而感情问题。感情及于动物,故不食动物。他日,若感情又及于植物,则自然不食植物矣。且蔬食者亦非绝对不杀动物,一叶之蔬、一勺之水,安知不附有多数动物,既非人目所能见,而为感情所未及,则姑听之而已。不能以论理学绳之也。”

    教育总长时代

    辛亥武昌起义,孑民受柏林同学之招,赴柏林助为鼓吹。未几,回国,于同盟、光复两会间,颇尽调停之力。南京政府成立,任教育总长。是时,陆费伯鸿君方主任商务印书馆之《教育杂志》,曾语孑民,谓:“近时教育界,或提倡军国民主义,或提倡实利主义,此两者实不可偏废。”然孑民意以为未足,故宣布《蔡孑民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 , 谓:“教育界所提倡之军国民主义及实利主义,固为救时之必要,而不可不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中坚。欲养成公民道德,不可不使有一种哲学上之世界观与人生观,而涵养此等观念,不可不注重美育。”美育者,孑民在德国受有极深之印象,而愿出全力以提倡之者也。

    孑民所谓公民道德,以法国革命时代所揭著之自由、平等、友爱为纲,而以古义证明之,谓:“自由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也,古者盖谓之义。平等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也,古者盖谓之恕。友爱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也。古者盖谓之仁。”

    孙中山既辞总统职,欲派员迎袁项城来南京就职,其资格须同盟会会员而又现任阁员者,以孑民为合格,故派之。此行人人知必不能达目的,然南京政府必须有此一举,遂往迎。及北京兵变,知袁氏决无南来之望,乃承认其在北京就总统职。孑民有宣言,见当时北京各报。

    唐少川君在北京拟南北混合内阁名单,仍以教育总长属孑民,而孑民力持不可,荐范静生君自代,已定矣。范君时适在南京,闻讯,即行,并言决不承认。而外间不知因由者,且谓中山怪孑民不能迎袁来南,故褫其职。于是唐君仍商于孑民,孑民不能不承认矣。混合内阁中,总理已入同盟会,其他阁员,则自司法、教育、农林、工商四部外,皆非同盟会员也。同盟会员主用内阁制,以为事事皆当取决于国务院;而非同盟会员,主用总统制,以为事事须承旨于总统。于是最当冲之财政、军政大问题,皆直接由总统府处理,并不报告于国务会议。孑民愤然,谓不能任此伴食之阁员,乃邀王亮畴、宋遁初、王儒堂三君密议,谓宜辞职,尽由彼等组织一纯粹非同盟会之内阁,均赞成,乃以四人之公意告唐少川君,唐亦赞成。其后,唐君辞职,孑民等虽备受挽留,决不反顾。人或疑其何以固执若此,不知彼等已早有成约,且孑民为倡议人,决无唐去而独留之理也。孑民有宣言一篇,当时各报均载之。

    孑民在教育总长任,于普遍教育司、专门教育司外,特设社会教育司,以为必有极广之社会教育,而后无人无时不可以受教育,乃可谓教育普及。又改大学之八科为七科,以经科并入文科,谓《易》《论语》《孟子》等已入哲学门,《诗》《尔雅》已入文学门,《尚书》《三礼》《大戴记》《春秋三传》已入史学门,无庸别为一科。又以大学为研究学理之机关,宜特别注重文、理两科,设法、商等科而不设文科者,不得为大学;设医、工、农等科而不设理科者,亦不得为大学云。

    第二游学时代

    民国元年夏,孑民既辞职,秋,遂偕眷属再赴德国,仍至来比锡,仍在大学听讲,并在世界文明史研究所研究。二年夏,得上海电,以宋案促归国,遂归。奔走调停,亦无效果,卒有赣宁之战。是年秋,孑民复偕眷属赴法国,住巴黎近郊一年。欧战开始,遂迁居法国西南境,于习法语外,编书,且助李石曾、汪精卫诸君办理留法俭学会,组织华法教育会,不能如留德时之专一矣。

    在法,与李、汪诸君初拟出《民德报》,后又拟出《学风杂志》,均不果。其时编《哲学大纲》一册。多采取德国哲学家之言,惟于宗教思想一节,谓:“真正之宗教,不过信仰心。所信仰之对象,随哲学之进化而改变,亦即因各人哲学观念之程度而不同。是谓信仰自由。凡现在有仪式有信条之宗教,将来必被淘汰。”是孑民自创之说也。

    孑民深信徐时栋君所谓《石头记》中十二金钗,皆明珠食客之说,随时考检,颇有所得。是时应《小说月报》之要求,整理旧稿,为《〈石头记〉索隐》一册,附月报分期印之,后又印为单行本。然此后尚有继续考出者,于再版、三版时,均未及增入也。

    其时又欲编《欧洲美学丛述》,已成《康德美学述》一卷,未印。编《欧洲美术小史》,成《赖斐尔》一卷,已在《东方杂志》印行。

    为华工学校编修身讲义数十首,《旅欧杂志》中次第印行。

    大学校长时代

    五年秋,孑民在法,得教育部电,促返国,任北京大学校长。遂于冬间回国。六年一月,始任事于北京大学。其时北京大学学生,颇为社会所菲薄。孑民推求其故,以为由学生之入大学,仍抱科举时代思想,以大学为取得官吏资格之机关。故对于教员之专任者,不甚欢迎。其稍稍认真者,且反对之。独于行政、司法界官吏之兼任者,虽时时请假,年年发旧讲义,而学生特别欢迎之,以为有此师生关系,可为毕业后奥援也。故于讲堂上领受讲义,及当学期、学年考试时,要求题目范围特别预备外,对于学理,毫无兴会。而讲堂以外,又无高尚之娱乐与学生自动之组织。故学生不得不于学校以外,竞为不正当之消遣。此人格所由堕落也。乃于第一日对学生演说时,即揭破“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责,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云云。于是推广进德会,以挽奔竞及游荡之习。并延积学之教授,提倡研究学问之兴会。助成体育会、音乐会、画法研究会、书法研究会等,以供正当之消遣。助成消费公社、学生银行、校役夜班、平民讲演团等,及《新潮》等杂志,以发扬学生自动之精神,而引起其服务社会之习惯。从前大学预科,自为组织,不求与本科第一年相衔接。于是第一步,解散独立组织,使分隶各科。第二步,改为预科二年,本科四年,合六年课程,通盘计画,不使复重。

    理科之门类既未全,设备亦甚单简,教室、实验室又无可扩张。而工科所设之门,与北洋大学全同。同为国立大学,京、津相去又近,无取重设。于是商之教育部及北洋大学,以工科归并北洋,而以北洋之法科归并北京。得以所省工科之地位及经费,供扩张理科之用。

    旧有商科,毫无设备,而讲授普通商业学。于是第一步,并入法科,为商业学门。第二步,则并商业门亦截止,而议由教育部别设完备之商科大学。

    孑民之意,以为大学实止须文理科,以其专研学理也。而其他医、工、农、法诸科,皆为应用起见,皆偏于术,可仿德国理、工、农、商高等学校之制,而谓之高等学校。其年限及毕业生资格,皆可与大学齐等。惟社会上,已有大学医科、大学工科之习惯,改之则必启争端。故提议文理科为本科大学。以医、工、农、法、商为分科大学。所谓分科者,以其可独立而为医科大学、工科大学等,非如文理科必须并设也。(比较元年之见解,又进一层。)又现行之专门学校四年制,于适当时期截止。因日本并设各科大学与专门两种,流弊已见,我国不必蹈其覆辙也。在校务讨论会通过,教育部则承认此制,而不用本科、分科之名。

    孑民又发见文理分科之流弊,即文科之史学、文学,均与科学有关,而哲学则全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乃文科学生,因与理科隔绝之故,直视自然科学为无用,遂不免流于空疏。理科各学,均与哲学有关,自然哲学,尤为自然科学之归宿,乃理科学生,以与文科隔绝之故,遂视哲学为无用,而陷于机械的世界观。又有几种哲学,竟不能以文理分者,如地理学,包有地质、社会等学理。人类学,包有生物、心理、社会等学理。心理学,素隶于哲学,而应用物理、生理的仪器及方法。进化学,为现代哲学之中枢,而以地质学、生物学为根掋。彼此交错之处甚多。故提议沟通文理,合为一科。经专门以上学校会议,及教育调查会之赞成,由北京大学试办。

    又发现年级制之流弊,使锐进者无可见长。而留级者每因数种课程之不及格,须全部复习,兴味毫无,遂有在教室中渴睡、偷阅他书及时时旷课之弊。而其弊又传染于同学。适教员中有自美国回者,力言美国学校单位制之善。遂提议改年级制为单位制,亦经专门以上学校会议通过,由北京大学试办。

    以上皆孑民长北京大学博采众议励行革新之荦荦大端也。

    国史馆停办后,仿各国例,附入北京大学史学门。孑民所规画者,分设征集、纂辑两股。纂辑股又分通史、民国史两类。通史先从长编及辞典入手。长编又分政治史及文明史两部。政治史,先编记事本末及书志,以时代为次,分期任编,凡各书有异同者,悉依原文采录之,如马骕绎史之例。俟长编竣事,乃付专门史学家,以一手修之为通史,而长编则亦将印行以备考也。文明史长编,分科学、哲学、文学、美术、宗教等部,分部任编,亦将俟编竣,而由文明史家一手编定之。辞典,分地名、人名、官名、器物、方言等,先正史,次杂史,以次及于各书,分书辑录,一见、再见,见第几卷第几叶,皆记之。每一书辑录竟,则先整理之为本书检目。俟各书辑录俱竣,乃编为辞典云。两年以来,所征集之材料及纂辑之稿,已粲然可观矣。

    孑民以大学为囊括大典、包罗众家之学府,无论何种学派,苟其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者,兼容并包,听其自由发展,曾于《北京大学月刊》之发刊词中详言之。然中国素无思想自由之习惯,每好以己派压制他派,执持成见,加酿嘲辞,遂有林琴南君诘问之函,孑民据理答之。其往复之函,具见各报,国人自有公评也。

    言行杂录

    (已分见各节,补记数条于下)

    孑民最不赞成中国合食之法,而亦不赞成西洋菜。以为烹饪之法,中国最为进步,惟改合食为分食可矣。于管理爱国女学校时,于办绍兴学务公所时,于长教育部时,皆提倡之。于北京大学,特备西洋食具,宴外宾时,均用中国酒菜。

    孑民最不喜坐轿,以为以人舁人,既不人道,且以两人或三四人代一人之步,亦太不经济也。人力车较为经济矣,然目视其伛偻喘汗之状,实大不忍。故有船则乘船,有公车则乘公车。彼以为脚踏车及摩托车,最文明。必不得已而思其次,则马车。以两人一马代步,而可容三四人,较轿为经济。能不竭马力,亦尚留爱物地步。其不得已而乘人力车,则先问需钱若干,到则付之,从不与之计较也。

    孑民于应用文,极端赞成用国语。对于美术文,则以为新旧体均有美学上价值。新文学,如西洋之建筑、雕刻、图画,随科学、哲学而进化;旧文学,注重于音调之配置,字句之排比,则如音乐,如舞蹈,如图案,如中国之绘画,亦不得谓之非美术也。

    孑民对于欧战之观察,谓国民实力,不外科学、美术之结果。又谓此战为强权论与互助论之竞争。同盟方面,代表强权论。协约方面,代表互助论。最后之胜利,必归互助论。曾于浙江教育会、北京政学会演说之,时为五年之冬,两方胜负未决也。

    孑民对于宗教,既主张极端之信仰自由,故以为无传教之必要。或以为宗教之仪式及信条,可以涵养德性,孑民反对之,以为此不过自欺欺人之举。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盖人类之恶,率起于自私自利。美术有超越性,置一身之利害于度外。又有普遍性,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是也。故提出以美育代宗教说,曾于江苏省教育会及北京神州学会演说之。

    孑民又提倡劳工神圣说,谓;“出劳力以造成有益社会之事物,无论所出为体力,为脑力,皆谓之劳工。故农、工、教育家、著述家,皆劳工也。商业中,惟消费公社,合于劳工之格。劳工当自尊,不当羡慕其他之不劳而获之寄生物。”曾于《勤工俭学传》序,及天安门演说时畅言之。

    孑民小名阿培,入塾时,加昆弟行通用之元字,曰元培。其叔父茗珊君字之曰鹤卿。及孑民治小学,慕古人名字相关之习,且以“鹤卿”二字为庸俗,乃自字曰仲申,而号曰寉庼。及在爱国学社时,自号曰民友。至《警钟》时代,则曰:“吾亦一民耳,何谓民友。”乃取“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二句中字,而号曰孑民,以至于今焉。孑民曾改名蔡振,则因彼尝为麦鼎华君序《伦理学》,谓:“四书五经,不合教科书体裁。”适为张南皮所见,既不满麦书,而谓蔡序尤谬妄。商务印书馆恐所印书题蔡元培名,或为政府所反对,商请改署,故孑民于所译包尔生《伦理学原理》及所编《中国伦理学史》,皆假其妻黄女士之名而署蔡振云。

    近时蒋梦麟博士于到北京时,对于北京大学学生演说,讲到蔡先生的精神,谓:“(一)温良恭俭让,蔡先生具中国最好之精神;(二)重美感,是蔡先生具希腊最好之精神;(三)平民生活,及在他的眼中,个个都是好人,是蔡先生具希伯来最好之精神。蔡先生这精神,是那里来的呢?是从学问来的。”闻者均以为确当。

    (据1920年新潮社编《蔡孑民先生言行录》)

    传略(下)c

    (1935年9月25日)

    民国八年,青岛外交问题,激起空前之罢学风潮,首起于北京大学,次及于北京各校。五月四日,北大及北京各校学生有执旗示威举动,旗书“誓死争青岛”“诛卖国贼曹、章、陆”等字样,并殴伤章宗样,焚毁曹汝霖住宅。学生被捕者三十余人。北京十四校校长向警厅保释,先生以北大校长至愿一人抵罪,均未允。五月九日,总统徐世昌颁布命令,历述伤人、焚宅等事,且有将滋事学生送交法庭依法办理等语。先生颇愤懑,遂于五月九日上午八时出走天津,留递辞呈两件,一致总统徐世昌,一致教育总长傅增湘,表明辞职之意,措词极为坚决。并在北京各报发表启事,云:“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己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先生出京后,国人对上述启事颇多误解,而于“杀君马”一语尤甚。有谓先生当段祺瑞内阁时代,有某种印刷物为段所忌;又谓先生主北大时,取学术自由主义,容纳新旧学派,为旧派所嫉;又谓学潮爆发时,政府有解散大学、罢免校长之主张,而一般旧官僚以此次学期为北大倡导新学派之结果,咸集矢于先生;尚有望文生义者,谓“君”者指政府,“马”者指曹、章,“道旁儿”指各校学生。实则先生以为非自身离京不足以弥平学潮。外传云云,均非事实。

    先生离京数月,学潮方始平息。政府及北大教职员、学生挽留函电叠至。彼时,先生在杭州,与北来友人商定程序。先请蒋梦麟氏北上,继发表《告北京大学学生暨全国学生联合会书》。九月返校。

    九年十一月,教育部派先生往欧美考察教育,与罗钧任氏同行,罗氏考察司法。先至巴黎,法国教育部表示对于吾国学者之钦崇,特授先生荣誉学位,典礼极隆重。旋赴荷兰、瑞典、意大利、比利时、德、英等国。

    黄仲玉夫人于先生抵巴黎次日在北京逝世,先生在瑞士撰祭文云。

    先生在欧洲各国考察毕,于十年七月赴美国,接受纽约大学哲学博士荣誉学位。旋遍游美国各大城市,为北京大学建筑图书馆向华侨募捐。是年十月,教育部电请过檀香山,出席太平洋教育会议,归国。

    十一年,彭允彝氏长教育,时罗钧任氏忽以金佛郎案被逮,比开释,彭氏再请拘捕,罗氏又入狱,引起先生及蒋梦麟、邵飘萍诸氏之不平,先生遂发表宣言,表示与彭允彝不能合作。悄然出京,住天津颇久。宣言原文如下:

    (一)我绝对不能再作那政府任命的校长。为了北京大学校长是简任职,是半官僚性质,便生出许多官僚的关系,那里用呈,那里用咨,天天有一大堆无聊的照例的公牍。要是稍微破点例,就要呈请教育部,候他批准。什么大学文、理科叫作本科的问题,文、理合办的问题,选科制的问题,甚而小到法科暂省学长的问题,附设中学的问题,都要经那拘文牵义的部员来斟酌。甚而部里还常常派了什么一知半解的部员来视察,他报告了,还要发几个训令来训饬几句。我是个痛恶官僚的人,能甘心仰这些官僚的鼻息么?我将进北京大学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一层,所以两年有半,天天受这个苦痛。现在苦痛受足了,好容易脱离了,难道还肯投入去么?

    (二)我绝对不能再作不自由的大学校长。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德意志帝政时代,是世界著名专制的国家,他的大学何等自由。那美、法等国,更不必说了。北京大学,向未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请了几个比较的有点新思想的人,提倡点新的学理,发布点新的印刷品,用世界的新思想来比较,用我的理想来批评,还算是半新的。在新的一方面偶有点儿沾沾自喜的,我还觉得好笑。那知道旧的一方面,看了这点半新的,就算“洪水猛兽”一样了。又不能用正当的辩论法来辩论,鬼鬼祟祟,想借着强权来干涉。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

    (三)我绝对不能再到北京的学校任校长。北京是个臭虫窠(这是民国元年袁项城所送的徽号,所以他那时候虽不肯到南京去,却有移政府到南苑去的计画)。无论何等高尚的人物,无论何等高尚的事业,一到北京,便都染了点臭虫的气味。我已经染了两年有半了,好容易逃到故乡的西湖、鉴湖,把那个臭气味淘洗净了。难道还要我再作逐臭之夫,再去尝尝这气味么?

    我想有人见了我这一段的话,一定要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话来劝勉我。但是我现在实在没有到佛说这句话的时候的程度,所以只好谨谢不敏了。

    先生以黄夫人逝世,已逾期年,家庭状况不能不续娶,其择偶条件:(一)原有相当认识;(二)年龄略大;(三)须熟谙英文而能为先生之助者。先生属意爱国女学旧同学周峻(养浩)女士。周女士在先生主持爱国时即来就学,又进承志、启明诸校,毕业后,服务社会多年,且素有出国志愿。先生当托徐仲可夫人介绍(徐夫人前任爱国女学舍监,与养浩夫人善),得夫人同意,遂于十二年七月十日在苏州举行婚礼。婚后,先生、夫人携同女公子威廉、公子柏龄同往比利时,夫人及女公子进不鲁塞美术学校研究美术;公子入比国劳动大学研究工艺。

    十三年春,夫人及女公子感于比利时研究艺术之不宜,改往法国。夫人进巴黎美专,女公子入里昂美专,公子仍留比学工。先生则往来于比法两国间,照料夫人、女公子、公子学业;并襄助李石曾、吴稚晖诸氏办理里昂中法大学及华法教育事宜。

    十三年秋,先生赴伦敦,与陈剑翛、黄建中、潘绍棠诸氏为退回庚子赔款之运动。旋得教育部电请赴荷兰、瑞典出席民族学会,该会专研讨哥伦布未发见新大陆前的美洲民族问题,先生撰有论文一篇,由谢寿康氏译为法文送会。与会时,遇德国民族学家但采尔教授,但教授为先生留学来比锡大学时之同学,劝先生往汉堡大学研究(汉堡民族博物馆材料极丰富),先生遂于十四年偕夫人赴德,在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

    先生于十五年二月依教育部电促返国。是时,先生尚未辞去北大校长。抵沪,适平、津交通断绝,无法北上,乃留沪参加皖、苏、浙三省联合会,该会系响应国民革命军北伐之组织。浙江省科学院筹备处成立,推先生兼任正主任。是年冬,先生任浙江政治分会委员,赴宁波出席会议。时北洋军阀在浙又占优势,分会委员分途暂避,先生与马寅初氏同往象山,又改往临海,再乘带鱼船往福州。

    先生在福州及厦门两阅月,由集美学校借捕鱼船送至温州,又换船至宁波,再由宁波到杭州,参加浙江政治分会。国民政府成立,遂进京,参加中央政治会议,任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试办江苏、浙江、北平三大学区。同年,先生又与李石曾、张静江诸氏提议设中央研究院及北平、浙江研究院,通过。由大学院呈准先设中央研究院,先生以大学院长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

    十七年五月,先生在大学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集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人员、大学校长及专家七十余人,会期亘两星期,议案四百余事,凡教育上重要问题,多得适当之解决。是年,政府改组,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先生不愿兼任部长,并辞去所兼任之监察院长及司法部长,辞函中有“去志早决,义无返顾”等语。先生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

    先生自辞去大学院长、监察院长、司法部长、专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后,对国事仍异常关怀。二十年冬,与张溥泉诸氏赴粤,代表中央接洽和议,当邀同粤方代表孙哲生诸氏来沪,作进一步协商,结果颇圆满。二十一年,受教育部委托,整理中央大学。迭次中央执监委员会全体会议,均出席发表意见。其他有关文化学术之重要设施,如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故宫博物院、北平及上海图书馆、伦敦艺术展览会等,靡不参与。而于中央研究院,尤殚思竭虑,力图进展。二十四年九月,罗致全国学者,组织中央研究院评议会,并举行第一次、第二次会议,规画推进学术研究工作颇详。

    先生“尚推想而拙于记忆,性近于学术而不宜于政治”,颇欲研究民族学以终老。先生曾言:“我是一个比较的还可以研究学问的人,我的兴趣也完全在这一方面。自从任了半官式的国立大学校长,不知每天要见多少不愿意见的人,说多少不愿意说的话,看多少不愿意看的信,想腾出一两点钟读读书,竟做不到了,实在苦痛极了!”南来以后,烦杂更倍往昔。先生遂于二十四年七月,发表启事,声明三事:(一)辞去兼职;(二)停止接受写件;(三)停止介绍职业。抄录原文如下:

    “以元培之年龄及能力,聚精会神,专治一事,犹恐不免陨越;若再散漫应付,必将一事无成。今自八月起,画一新时代,谨为左列三项之声明,幸知友谅之。

    (一)辞去兼职

    荀子有言:‘行衢道者不至。’又曰:‘鼯鼠五技而穷。’治学治事,非专不可。余自民元以来,每于专职以外,复兼其他教育文化事业之董事及委员等,积累既久,其数可惊。‘老者不以筋力为礼,贫者不以货财为礼’,虽承各方体谅,不以奔走权门、创捐巨款相责,而文书画诺、会议主席,以及其他排难解纷、筹款置产之类,亦已应接不暇。衰老之躯,不复堪此。爰次第辞去,略如左方;其所不及,以此类推。

    中国公学校董兼董事长

    上海法学院校董

    上海美术专科学校校董兼主席校董

    爱国女学校董兼主席校董

    苏州振华女学校董

    南通学院校董

    北平孔德学校校长

    中华职业教育社评议员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

    故宫博物院理事及理事长

    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

    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会长

    寰球中国学生会会员

    中华慈幼协会会员

    中国经济统计社社员

    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员

    国际问题研究会会员

    音乐艺文社社员

    大同乐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监事

    杭州农工银行监理

    国立北平图书馆馆长

    上海市图书馆临时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

    (二)停止接受写件

    余不工书,而索书者纷至,除拨冗写发者外,尚积存数百件。方拟排日还债,而后者又接踵而至,将永无清偿之一日。今决定停收写件,俟积纸写完,再行定期接受。

    (三)停止介绍职业

    事需人,人需事,谙悉两方情形者,本有介绍之义务。然现今人浮于事,不知若干倍?要求介绍者,几乎无日无之,何厚于此,何薄于彼?一而二,二而三,以至于无穷。遇有一新设之机关或机关之长官更迭时,则往往同时、同处接到我多数之介绍函,其效力遂等于零。在我费无谓之光阴,在被介绍者耗无谓之旅费,在受函者亦甚费无谓之计较与答复,三方损失,何苦而为之!近日政府有全国学术工作咨询处,社会有职业指导所,各报亦有“自我职业介绍”及“谋事者鉴”等栏;且现在各国失业调查及救济之方策,我政府亦必将采用。个人棉力,汔可小休。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蔡元培谨启”

    二十五年冬,先生忽卧病,濒危者再,卒以诊治得宜,调养经年,渐告痊可。此后身体转弱,时愈时发。

    “八·一三”沪战后,先生忧怀国事,每欲驰往国外,争取友邦同情。二十七年春,移居香港,旋迁往九龙柯士甸道新寓。又拟转入内地,襄理大计。笔者是年秋过港,先生犹殷殷以昆明相晤为期,言犹在耳!但以高年远行,不堪劳瘁,均未果行。同年,先生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撰《会歌》一首,云:

    “公理昭彰,战胜强权在今日。概不问,领土大小,军容赢诎。文化同肩维护任,武装合组抵抗术。把野心军阀尽排除,齐努力。 我中华,泱泱国。爱和平,御强敌。两年来,博得同情洋溢。独立宁辞经百战,众擎无愧参全责。与友邦共奏凯旋歌,显成绩。

    蔡元培拟作,用《满江红》词调,凡有。处皆押韵之字”

    先生于二十九年三月三日在九龙寓所失足仆地,伤及内部,虽经输血手术,终以年高体弱,回天乏术,延至五日晨九时四十五分逝世,享年七十四岁。遗夫人周养浩女士,子无忌、柏龄、怀新、英多;女威廉(二十八年去世)、睟盎。先生得病经过,有如王云五氏所述:

    “蔡先生年来息影香港,深居简出;去岁迁往九龙新寓后,更少来港。今年废历新正初四日,先生偕夫人、公子等来港访谈,旋偕往香港仔午膳,顺游浅水湾等处,游兴甚浓,精神亦健。本月(三月)三日,先生在寓失足仆地,初以为无碍,旋竟吐血一口,家人悲慌,即召医诊治。惟因时值星期假日,故所延西医朱惠康至午始到,并为加延马利医院内科主任凌医生会同诊察,认为先生年事已高,宜防意外,故即商定过海入养和医院,悉心诊疗。途中由朱医生及蔡夫人侍伴。入院后,详为诊察,脉搏如常,似无大碍,乃为注射止血剂及葡萄糖针。本人于蔡先生赴院前及入院后,均往探望,见精神尚佳,无何异状。四日晨十一时再往医院探望,闻蔡夫人言,未续吐血;医师亦谓如不转变,或可出险。时蔡先生正睡着,故未与谈,即行辞出。

    讵至午后二时,即接蔡夫人电话,谓先生病势转危,本人急往探视,知从肛门排血甚多,精神骤衰,且不甚清醒。急为先后延请李祖佑、李树芬及外籍医师惠金生、郭克等四医生,会同朱医生诊治,均认系胃瘤出血,恐难救治。初,各医均主施行输血手术营救,惟蔡夫人以先生年事已高,恐输血反应甚大,不能抵抗,故非至万不得已时,不愿施行;至是,以先生病势沉重,气息仅存,故不得已决定实行输血;惟时已深夜,原已验定之输血人遍觅不得,当时侍奉左右之蔡先生胞侄太冲及内侄周新,自愿输血,经赶往香港大学实验室检验,蔡君之血同型,乃即返院施行手术。在输血前,蔡先生己入极危险之状态,惠医生己断定无救;惟郭医生仍努力输血施救。输血后,经过良好,先生精神亦转佳。本人至今晨(即五日晨)四时始辞出。当以输血收效甚速,故定今日(五日)再行二次输血。今晨八时,接医院电话,知蔡先生又转危,本人即赶往医院,一面通知商务印书馆在职工中征求输血者,一面赶请医生急救。乃至九时四十五分,愿输血者数人赶至,未及施行手术,而先生己撒手长逝,痛哉!”

    (高平叔记)

    (据高平叔编著《蔡孑民先生传略》,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3月出版)

    a 此篇是蔡元培应北大新潮社的要求,为编印《蔡孑民先生言行录》撰写的。原定自己口述,由内弟黄世晖笔录。但由于“五四运动”后,蔡元培离京南下,于是自己动笔撰写,完稿后寄给黄世晖,嘱他核实若干史料,转交新潮社。《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付印时,此篇标题为《蔡孑民》,题下署“都昌黄世晖记”。

    b 《蔡元培全集》释为“段云书”。————编者注

    c 1935年8月,蔡元培向高平叔口述了他“五四”以后的经历,高平叔记了一份大纲。此篇是高平叔根据这份大纲并补充了1935年9月以后的内容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