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難至二十七難

扁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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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本難以尺部脈之强弱區别男女正常生理之不同脈象。並據此提出不同性别在診得相反之脈時所反映的病變性質和部位。

    十九難曰:經言脈有逆順〔1〕,男女有常〔2〕。而反者,何謂也?

    然,男子生於寅〔3〕,寅爲木,陽也;女子生於申〔3〕,申爲金,隂也。故男脈在關上,女脈在關下。是以男子尺脈恒弱〔4〕,女子尺脈恒盛〔5〕,是其常也〔6〕。反者,男得女脈,女得男脈也。

    其爲病何如?

    然,男得女脈爲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則在左;右得之,病則在右,隨脈言之也。女得男脈爲太過,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則在左;右得之,病則在右,隨脈言之,此之謂也〔7〕。

    〔1〕 逆順 指脈象是否符合下文所示男女左右尺寸盛衰的規律。符合者爲“順”,不符合者爲“逆”。

    〔2〕 常 《本義》、《集覽》本、《闡注》本并作“恒”。《集注·音釋》:“恒,音常,久也。”是“恒”猶“常”也。《周禮·地官、賈師》:“使有恒賈”鄭注:“恒,常也”。

    〔3〕 男子生於寅 女子生於申 《説文·包部》:“元氣起於子,人所生也。男左行三十,女右行二十,俱立於巳,爲夫婦,裏妊於巳,巳爲子,十月而生。男起巳至寅,女起巳至申。故男子始寅,女子始申。”

    〔4〕 恒弱 《句解》 “恒”作“當”。《玉函經》上卷注引“恒”作“常”。

    〔5〕 恒盛 《句解》、《玉函經》注引“恒”并作“常”。

    〔6〕 是其常也 《句解》無。《玉函經》注引“常”作“恒”。

    〔7〕 此之謂也 《句解》無“此之謂”三字,“也”字連上句。

    按語:關於“男子生於寅”、“女子生於申”和“寅爲木”、“申爲金”等説,主要用以説明男女兩性之隂陽五行屬性不同而反映出脈象之差異,如男子寸盛尺弱,女子尺盛寸弱。但臨床所見,似不盡然。

    二十難

    提要:本難從診脈部位和脈象的隂陽屬性,討論隂陽相互伏匿的脈象。

    二十難曰:經言脈有伏匿〔1〕,伏匿於何藏而言伏匿耶?

    然,謂隂陽更相乘〔2〕,更相伏也。脈居隂部〔3〕,而反陽脈見者,爲陽乘隂也。雖陽脈〔4〕,時沉濇而短,此謂陽中伏隂也。脈居陽部,而反隂脈見者,爲隂乘陽也。雖隂脈〔5〕,時浮滑而長,此謂隂中伏陽也。

    重陽〔6〕者狂,重隂〔6〕者癲,脱陽〔7〕者見鬼,脱隂〔7〕者目盲。

    〔1〕 伏匿 “伏”,伺伏。《説文·人部》:“伏,司也。”段注:“司,今之伺字。”“匿”,藏匿。《廣雅·釋詁》:“匿,藏也。”言陽脈中有時見隂脈,爲陽中伏隂。隂脈中有時見陽脈,爲隂中伏陽,是爲伏匿。

    〔2〕 隂陽更相乘 “乘”加也。參閲第三難注〔1〕注〔2〕。

    〔3〕 隂部 脈的部位,下文的“陽部”亦同。寸爲陽部,尺爲隂部。又丁德用曰:“其部非獨寸爲陽,尺爲隂也。若以前後言之,即寸爲陽部,尺爲隂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爲陽部,肌肉下爲隂部。”亦通。

    〔4〕 雖陽脈 原作“脈雖”,文理難通。《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二作“雖陽脈”文義通順。《集注》楊曰:“尺中已浮滑而長,又時沉濇而短,故曰陽中伏隂。”前句與“雖陽脈”文義一致。今據改。

    〔5〕 雖隂脈 原作“脈雖”,文理難通。《千金翼》作“雖隂脈”,據改,理同上。

    〔6〕 重陽 重隂 重(chónɡ虫),重複之意。《集韻·鍾韻》:“重,複也。”《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疏:“正義曰:上下俱陽,故重剛也。”尺寸隂陽部位俱見陽脈,爲重陽;俱見隂脈,爲重隂。黄竹齋注:“尺寸皆陽,謂之重陽……尺寸皆隂,謂之重隂。”

    〔7〕 脱陽 脱隂 《後漢書·隗囂傳》注:“脱,失也。”寸部脈脱失爲脱陽,尺部脈脱失爲脱隂。

    按語:末段“重陽者狂”十八字,滑夀云:“此五十九難之文,錯簡在此。”但承前文觀之,似指脈之隂陽而言。“見鬼”與“目盲”各爲獨立之症候,並非專屬於癲狂之病。

    二十一難

    提要:本難從形與脈的病或不病,説明其與診斷預後的關係。提出診脈時應同時注意病人的呼吸是否與脈搏相應。

    二十一難曰:經言人形病,脈不病,曰生;脈病,形〔1〕不病,曰死。何謂也?

    然,人形病,脈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謂息數不應脈數也。此大法。

    〔1〕 形 《脈經》卷五第五作“人”。虞庶注曰:“脈病人不病者,必其人外多眷慕,内結思想,脈病形安,形樂志苦,以致傷,脈息反常……故曰脈病人不病也。”是虞注所據本亦作“人”。疑“形”爲“人”之。

    按語:“非有不病……此大法”十七字之答詞,文意不類,疑有脱。《本義》引謝氏曰:“按本經之答文,詞意不屬,似有脱。”張夀頤曰:“以下十七字義不可通,此必傳寫有,顯然易知。”

    二十二難

    提要:本難討論經脈病“是動”與“所生病”的基本概念,指出其主要區别爲氣與血,先與後之分。

    二十二難曰:經言脈有是動,有所生病。一脈輒〔1〕變爲二病者,何也?

    然,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爲是動;邪在血,血爲所生病。氣主呴〔2〕之,血主濡〔3〕之。氣留而不行者,爲氣先病也;血壅〔4〕而不濡者,爲血後病也。故先爲是動,後所生病〔5〕也。

    〔1〕 輒 《句解》、《本義》本并無。

    〔2〕 呴 有温暖之意。《集韻·遇韻》:“呴,氣以温之也。”

    〔3〕 濡 有滋潤之意。《廣雅·釋詁二下》:“濡,潤,漬也”。

    〔4〕 壅 《集覽》本作“滯”。

    〔5〕 所生病 《句解》、《本義》、《集覽》本并無“病”字。

    按語:“是動”與“所生病”亦見於《靈樞·經脈》。歷代注釋認爲本難“經言”即指《靈樞經》。但兩者所述,在概念上有不盡相合之處:一、本難認爲經脈“是動”是病在氣,“所生病”是病在血。氣先病,血後病。故先爲是動,後爲所生病。《靈樞·經脈》作“是動則病”、“是主×所生病者”。其中除五臟經脈各主本臟所生病外,手少陽三焦經主氣所生病,足陽明胃經主血所生病,顯與本難不同。查“主”字有主治的含義。“是主”即是針灸該經脈腧穴所能主治或作用所及的意思。考馬王堆漢墓出土古醫書《隂陽十一脈灸經》中十一條脈的“是動則病”原文中“主”字下均有 “治”字。而本難則無“主”“主治”等詞。由此可見本難首言“經言”很難確定其爲《靈樞經》言。

    二十三難

    提要:本難討論經脈的主要功能,十二經脈、任脈、督脈和蹻脈的起止長度,十二經脈的循環流注順序,十二經脈與十五絡脈的關係,以及寸口人迎部位反映經脈朝使,可據以診察疾病,判斷預後等問題。

    二十三難曰:手足三隂三陽脈之度數〔1〕,可曉以不〔2〕?

    然,手三陽之脈,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合三丈。手三隂之脈,從手至胸中,長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三陽之脈,從足至頭,長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三隂之脈,從足至胸,長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人兩足蹻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長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脈長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3〕。

    〔1〕 度數 “度”量也。“度數”即度量長短之數。

    〔2〕 不(fǒu否) 同“否” 疑問助詞。《正字通·一部》:“不與可否之否通。”《左傳·哀公二十七年》“余及死乎”杜預注:“問己可得以夀死不?”

    〔3〕 此所謂經脈長短之數也 “謂”下原有“十二”二字。但上文所述經脈共計十六條,已超過十二經之數,顯然與正文不合。今據《集覽》本刪。《甲乙》、《太素》“此所”十二字并作“此氣之大經隧也”。

    經脈十二,絡脈十五〔1〕,何始何窮〔2〕也。

    然,經脈者,行血氣,通隂陽,以榮於身者也。其始從中焦,注手太隂、陽明;陽明注足陽明、太隂;太隂注手少隂、太陽;太陽注足太陽、少隂;少隂注手心主、少陽;少陽注足少陽、厥隂;厥隂復還注手太隂。别絡十五,皆因其原,如環無端,轉相溉灌〔3〕,朝於寸口、人迎〔4〕,以處〔5〕百病,而决死生也。

    經曰:明知終始,隂陽定矣,何謂也?

    然,終始者,脈之紀〔6〕也。寸口、人迎〔4〕,隂陽之氣,通於朝使〔7〕,如環無端,故曰始也。終者,三隂三陽之脈絶,絶則死,死〔8〕各有形,故曰終也。

    〔1〕 絡脈十五 《句解》本“脈”作“有”。十二經各有一絡,加陽蹻之絡,隂蹻之絡及脾之大絡,共爲十五絡。

    〔2〕 窮 终極。《説文·穴部》:“窮,極也。”

    〔3〕 溉灌 《本義》、《集覽》本并作“灌溉”。

    〔4〕 寸口人迎 《句解》本作“寸部氣口”,下同。“人迎”是足陽明胃經經穴,在俠喉兩旁動脈處,也是古代診脈部位。

    〔5〕 處 决斷。《漢書·谷永傳》:“臣愚不能處也。”注:“處,斷決也。”

    〔6〕 紀 道理,法度。《吕氏春秋·孟春》:“無變天之道,無亂人之紀。”道與紀互文。

    〔7〕 朝使 《句解》本“朝”下無“使”字。孫鼎宜曰:“使當作夕,叠韻之訛,謂如潮汐然也。”此説供參考。“朝”,聚會的意思。《禮記·五制》“耆老皆朝於庠”注:“朝,猶會也。”《素間·經脈别論》:“肺朝百脈。”“使”,支使,使出之意。《禮記·曲禮上》“使從俗”孔疏:“使謂臣爲君出聘之法。”“朝使”言經脈氣血的來聚與分出。

    〔8〕 死 《句解》本無。

    按語:一、本難所述“手三隂之脈從手至胸中”是討論經脈長度的起止點,均從手足起量,並非指經脈運行的方向。

    二、關於奇經八脈長度。本難未及衝、帶和兩維脈。廣岡蘇仙云:“八脈之中,兩維者,維絡於身而不能環流於諸經;帶脈者,周布於身而不能與於諸經;衝脈者,任督之旁支,與足少隂同行,故皆不入於度數也。任督兩蹻者,其經直行,並於諸經,故入於度數。”(《難經鐵鑑》)按:此説有理。十六丈二尺的長度,只是“經脈長短之數”,或“氣之大經隧”(見注〔6〕),則凡屬絡脈者均不計度數。考二十八難云:“陽維隂維者,維絡於身,溢畜不能環流灌溉諸經者也。故陽維起於諸陽之會也,隂維起於諸隂之交也。”明確指出陽維脈維絡諸陽經,隂維脈維絡諸隂經,均屬絡脈的性質,故不計於經脈的度數之内。“衝脈起於氣衝,並足陽明之經,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也。”是衝脈之長度已計入足陽明經中,故不再計數。至於帶脈,“起於季脇,廻身一周”,也只是維絡軀幹諸縱行之經脈,起着絡脈的作用,因而也不入度數。

    三、蹻脈左右各一,隂蹻陽蹻共有四條。但本難與《靈樞》、《甲乙》、《太素》等均只計二條,似與實際不合。對此,多數醫家認爲此處蹻脈乃指隂蹻脈。如虞庶根據兩足蹻脈從足至目長七尺五寸推算,隂蹻起於跟中,至目内眥,相當於七尺五寸之數,因此認爲當指兩足隂蹻脈。滑夀亦云:“人兩足蹻脈指隂蹻。” 《靈樞·脈度》與《太素》卷十隂陽蹻脈所述蹻脈循行路線,亦只言隂蹻。但爲什麽只計隂蹻,不計陽蹻?並没有説明任何理由。故亦有認爲蹻脈爲陽蹻脈者。如熊宗立云:“今十二經與督、任、陽蹻之脈,長短丈尺之數,共合得一十六丈二尺。”熊氏也没有説明爲什麽計陽蹻而不計隂蹻的理由。鑒於本難原文“人兩足蹻脈,從足至目”,既未明確其爲隂蹻或陽蹻,以上兩説又均無確實依據,實難肯定孰是孰非。考《靈樞·脈度》:“蹻脈有隂陽,何脈當其數?岐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隂。當數者爲經,不當數者爲絡也。”楊上善注云:“男子以陽蹻爲經,以隂蹻爲絡。女子以隂蹻爲經,陽蹻爲絡也。”脈長十六丈二尺既爲經脈長短之數,不包括絡脈在内,因此在計數時,男子只計陽蹻,女子只計隂蹻,兩者長度相等,故蹻脈只計二條。

    二十四難

    提要:本難分述五臟手足隂經氣絶時出現的症候及其預後,並總述三隂氣絶與六陽氣絶時的垂危證候。

    二十四難曰:手足三隂三陽氣已絶,何以爲候,可知其吉凶不?

    然,足少隂氣絶,即骨枯。少隂者,腎〔1〕脈也,伏行而温於〔2〕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却〔3〕,肉濡而却,故齒長而枯〔4〕,髮無潤澤,無潤澤〔5〕者,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足太隂氣絶,則脈不榮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6〕,肌肉不滑澤〔6〕,則肉滿〔7〕,肉滿則唇反〔8〕,唇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足厥隂氣絶,即筋縮〔9〕引卵與舌卷〔10〕。厥隂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隂器而络於舌本。故脈不榮,則筋縮急,筋縮急〔11〕即引卵與舌,故舌卷〔12〕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13〕。

    手太隂氣絶,即皮毛焦。太隂者,肺也,行氣温於皮毛者也。氣弗榮,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即皮節傷〔14〕,皮節傷則皮〔15〕枯毛折,毛折者則毛〔16〕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手少隂氣絶,則脈不通〔17〕,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18〕,故面黑如梨〔19〕,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三隂氣俱絶〔20〕者,則目眩〔21〕轉,目瞑〔22〕;目瞑者爲失志,失志者則志先死,死即目瞑也〔23〕。

    六陽氣俱絶者,則隂與陽相離。隂陽相離則腠理泄〔24〕,絶汗〔25〕乃出,大〔26〕如貫珠,轉出不流,即氣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27〕。

    〔1〕 腎 原爲“冬”字。《太平聖惠方·骨極方論》作“腎”。虞庶注:“今足少隂腎脈已絶,是故一經相失……”是虞注所據本亦作“腎”。又據下文“厥隂者肝脈也”、“太隂者肺也”例之,作“腎”爲是。據改。

    〔2〕 温於 《靈樞·經脈》、《脈經》卷三第五、《甲乙》卷二第一上并作“濡於”。下句“骨髓不温”“温”亦作“濡”。《外臺》卷十六骨極論引扁鵲曰作“濡滑”。

    〔3〕 却 爲“卻”的俗字,退也。《廣韻·藥韻》:“卻,退也。却,俗。”在此引申爲萎縮之意。

    〔4〕 齒長而枯 《靈樞》、《脈經》卷三第五、《甲乙》卷二第一、《外臺》卷十六骨極論引“枯”并作“垢”。齒長因齒齦萎縮,而使牙齒顯得較長。

    〔5〕 無潤澤 三字原缺。律以上下文例,據《句解》、《本義》、《集覽》本等補。《脈經》、《外臺》引并無“潤”字。

    〔6〕 不滑澤 《靈樞》作“軟”。《脈經》卷三第三、《甲乙》卷二第七、《外臺》卷十六肉極論引并作“濡”。

    〔7〕 則肉滿 《靈樞》“則”下有“舌萎”二字。《靈樞》、《脈經》、《甲乙》、《外臺》引“肉”并作“人中”。下句“肉滿”同此。按,從下句“唇反”觀之,“肉”當指人中部位之皮肉。“滿”即腫滿。

    〔8〕 唇反 “反”義同“翻”。《詩·周南·關睢》:“輾轉反側”。因人中腫滿,故口唇内翻。

    〔9〕 縮 《靈樞》作“絶”。《甲乙》卷二第一作“弛”。

    〔10〕 引卵與舌卷 《甲乙》無。《脈經》卷三第一、《千金》卷十一第四、《外臺》卷十六筋極論引“舌”下并無“卷”字。“卵”指隂囊、睾丸。

    〔11〕 筋縮急 三字原缺。律以上下文例,據《句解》、《本義》、《集覽》本、《脈經》、《甲乙》等補。《靈樞》、《外臺》引并無“縮”。

    〔12〕 故舌卷 《靈樞》、《甲乙》、《外臺》引“故”下并有“唇青”二字。

    〔13〕 辛日死 “死”下原有“筋縮急”三字。蒙上衍。據《濯纓》本、《句解》、《本義》等删。

    〔14〕 即皮節傷 《句解》、《脈經》卷三第四,“即”并作“則”。《甲乙》卷二第一“傷”作“著”,下句同。皮節,言皮膚、關節。

    〔15〕 皮 《靈樞》、《脈經》卷三第四、《甲乙》、《外臺》卷十六氣極論引并作“爪”。

    〔16〕 毛 《脈經》、《千金》、《外臺》引并作“氣”。

    〔17〕 脈不通 《脈經》卷三第二、《外臺》卷十六脈極論引“通”下并有“少隂者,心脈也。心者,脈之合也”十二字。

    〔18〕 色澤去 《靈樞·經脈》作“髦色不澤”。《脈經》、《外臺》引并作“髪色不澤”。

    〔19〕 面黑如梨 《本義》“面”下有“色”字。《靈樞》、《脈經》、《外臺》引“梨”并作“漆柴”。《本義》、《集覽》本、《甲乙》卷二第一“梨”并作“黧”。丁德用曰:“梨字當作此黧字。”是丁注所據本原作“梨”。“梨”“黧”聲同而通。《説文通訓定聲·履部》:“梨字亦作黧。《字林》:黧,黄黑也。”

    〔20〕 三陰氣俱絶 《靈樞》、《甲乙》、《千金》卷十九第四、《外臺》卷十六精極論引“三”并作“五”。《甲乙》無“氣”字。《千金》“絶”下有“不可治”三字。《外臺》引“絶”下有“不可療”三字。

    〔21〕 眩 《靈樞》、《甲乙》、《千金》、《外臺》引并作“系”。

    〔22〕 目瞑 《靈樞》、《甲乙》作“轉則目運”。《千金》、《外臺》引并作“轉則目精奪”。“瞑”閉目也。《説文·目部》:“瞑,翕目也。”《爾雅·釋詁》:“翕,合也。”

    〔23〕 爲失志……目瞑也 《句解》“瞑”作“眩”。《靈樞》、《甲乙》“爲失志”十五字作“爲志先死,志先死則遠一日半死矣”十四字。《千金》、《外臺》引并作“爲志先死,遠至一日半日”。“失志”,喪失意識。《素問·評熱病論》:“狂言者是失志”。

    〔24〕 腠理泄 《靈樞》、《甲乙》“理”下并有“發”字。

    〔25〕 絶汗 病危或瀕死前汗出如珠,着身而不流,或汗出如油不止,稱爲絶汗。《素問·診要經終論》“絶汗乃出”王冰注:“絶汗,謂汗暴出如珠而不流,旋復乾也。”《靈樞·經脈》:“六陽氣絶,則隂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絶汗乃出。”

    〔26〕 大 《句解》作“汗”。

    〔27〕 夕占旦死 《句解》“死”字下有“此之謂也”四字。“占”預卜、測度。《説文·卜都》:“占,視兆問也。從卜口。”

    按語:一、本難首提手足三隂三陽氣已絶,何以爲候?但在答語中,手足三隂獨缺手厥隂氣絶的内容。《靈樞·邪客》云:“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二十五難亦云:“手少隂與心主别脈也。”可見手厥隂心包與手少隂心兩者在疾病方面有一致性。故本難言手少隂氣絶之候,實已包括手厥隂氣絶在内。

    二、本難所舉某經氣絶之候,僅局限在五臓所主的形體組織。如足少隂腎主骨髓,足太隂脾主肌肉,足厥隂肝主筋,手太隂肺主皮毛,手少隂心主血脈等。未有其他症候。

    二十五難

    提要:本難討論人體内經脈與臓腑之總數。經脈有十二,臓腑有十一。其中多餘的一經,即手心主包絡之脈。同時提出了心包與三焦俱有名而無形的見解。

    二十五難曰:有十二經,五藏六府十一耳,其一經者,何等經也?

    然,一經者,手少隂與〔1〕心主别脈也,心主與三焦爲表裏,俱有名而無形,故言經有十二也。

    〔1〕 與 猶“謂”,此處不作連詞用。王念孫曰:“與,猶謂也。《大戴禮·夏小正傳》:獺獸祭魚,其必與之獸,何也?曰:非其類也。與之獸,謂之獸也。”(《經傳釋詞》引)少隂謂心主别脈,參見前難按。

    按語:關於三焦的問題,參閲六十六難按。

    二十六難

    提要:本難提出十五絡的具體内容,即十二經脈各有一絡,陽蹻之絡,隂蹻之絡及脾之大絡。

    二十六難曰:經有十二,絡有十五,餘三絡者,是何等絡也?

    然,有陽絡,有隂絡,有脾之大絡。陽絡者,陽蹻之絡也;隂絡者,隂蹻之絡也。故絡有十五焉。

    按語:十五絡亦見於《靈樞·經脈》,十五絡又稱十五别,其内容與本難略有不同。

    二十七難

    提要:本難討論了奇經的概念及名稱。

    二十七難曰:脈有奇經〔1〕八脈者,不拘於十二經〔2〕。何謂也?

    然,有陽維,有隂維,有陽蹻,有隂蹻,有衝,有督,有任,有帶之脈,凡此八脈〔3〕者,皆不拘於經〔4〕,故曰奇經八脈也。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凡二十七氣,相隨上下,何獨不拘於經也?

    然,聖人圖設溝渠,通利水道,以備不然〔5〕,天雨降下,溝渠溢滿〔6〕,當此之時,霶霈妄行〔7〕,聖人不能復圖也。此絡脈滿溢,諸經不能復拘也。

    〔1〕 奇經 是十二經以外,功能相異的一類經脈。《集注》楊注:“奇,異也。此之八脈與十二經不相拘制,别道而行,與正經有異,故曰奇經也。”

    〔2〕 不拘於十二經 《集覽》本“不”上有“皆”字。《脈經》卷二第四無此六字。

    〔3〕 脈 《史記·倉公列傳》正義引《八十一難》無。

    〔4〕 不拘於經 《集覽》本“於”下有“十二”二字。

    〔5〕 不然 《脈經》卷二第四作“不虞”。

    〔6〕 溢滿 《句解》、《集覽》本并作“滿溢”。

    〔7〕 當此之時,霶霈妄行 《本義》“行”作“作”。《脈經》卷二第四此兩句互倒。義較明。“霶霈”,雙聲連語,亦作“滂沛”“滂霈”,大水湧流貌。以此比喻人身經脈中氣血流行。

    按語:“奇經八脈”的名稱,首見於本難。在《黄帝内經》中,亦有關於任脈、督脈等八條經脈的論述内容,涉及經脈的循行路線、生理功能、病理證候及治療取穴等多方面,但資料零星,缺乏系統性論述,散見於《靈樞·五音五味》、《素問·骨空論》等十餘篇經文中。本經從二十七難至二十九難所述内容雖較簡單,却把任脈、督脈等八條經脈集中歸納,總稱之曰“奇經八脈”,並指出其不同於十二經脈之功能特點,使奇經理論系統化,成爲經絡學説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對古醫經中有關奇經理論的一次總結。後世不少醫家對奇經八脈進行專題研究,或寫成專著,顯然是受本經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