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中等社会”

陈旭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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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社会”一词,于古无征。它是中西社会冲撞、交错与融合的产物,是20世纪初年的革命党人所着力论说的一个概念。在这一概念背后,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和累积起来的一种力量。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实体,它崛起于庚子之变后,不仅反映了那时中国社会经济结构、阶级结构的裂变与改组,而且反映了在欧风美雨浸染下中国社会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的变化。革命党人出自“中等社会”,又代表了“中等社会”。当他们用这个概念把自己同上等社会和下等社会区别开来的时候,他们同时体现了“中等社会”自觉意识的开始。它的出现本身体现了中国近代各种社会实力的消长,并很快成为推进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决定性力量。

    一、一个复杂的社会实体

    在19世纪,曾有过以上等、中等、下等名人名事的说法。如太平天国时期,绿林人物张嘉祥就说过:“上等之人欠我钱,中等之人安枕眠,下等之人跟我去,好过租牛耕瘦田。”(1)这里所区分的上等、中等、下等主要是以贫富贵贱为天然尺度,着眼于社会个体,因而它仅仅是直观的结果。作为一个新的概念,“中等社会”则不仅仅是直观的结果,而且是理性抽象的结果。义至而后名立,“中等社会”从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两个方面概括了操各种不同职业而居于相同社会层次的人所构成的复合体,它着眼的是社会构造,因而它具有比前者更丰富、更深刻的社会内涵。就当时中国社会的阶级关系而言,“中等社会”相当于中产阶级,而“中产阶级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2)。也就是说资产阶级属于“中等社会”。但出现于20世纪初年的“中等社会”又不完全是资产阶级的同义词。当时人说:

    湖南无兼并之豪农,无走集海陆之巨商,无鸠合巨厂之大工业,诸君占中等社会之位置,唯自居于士类者成一大部分,而出入于商与士之间者附属焉,出入于方术技击与士类之间者附属焉。(3)

    这段话虽只以湖南一省的情形为言,但它对“中等社会”所做的界说是具有典型性的,反映了那个时候人们心目中的“中等社会”的状貌。它用“豪农”、“巨商”、“大工业”(4)作对比,反衬出“中等社会”在经济上类乎尚有剩钱余米之属的中产地位。但更能说明“中等社会”特点的,则是它所例举的诸种社会构造成分。

    (一)“自居于士类者”。在传统小农社会中,民概分为四: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为四民之首。学而优则仕,修身诚心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他们恪守的政治信念,所谓“士而仕,犹农之耕也”。士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而取得“功名”这一特殊身份。但由士而进于政治行政系统的并不在多数,因为取得“功名”本身并不意味着得到官职。在中世纪的中国,“功名”具有特殊的社会价值,它不仅把有功名者同平民社会区别开来,而且赋予他们以各种权利。即便未能跻身于官僚之列,也能凭借它左右乡村社会的众多事务,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一般说来,这批人在职的时候,是官;不在职的时候,则是绅。然而士与士之间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并不都是一样的。其中之低级者,如众多的生员,只是小绅士,实际上已经介乎绅与民之间,他们没有上流绅士那么多财富和权力,又比一般的“耕氓市井”之类多了一点儿功名。于是这些人天然构成了乡村社会里的中等阶层。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阶层,有人估计,在19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这一部分士类大约有91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万分之二十四。(5)这个数目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当然也不能直接用来说明20世纪初年的中国社会情况,但它提供了一个可资推算的依据。所谓“自居于士类者”,这是一部分。他们不属于中产阶级,也不具有多少新质,但他们又被归于“中等社会”,这种事实说明了“中等社会”依然带有旧时代的深刻烙印。

    1902年前后,福建革命志士成立益文社,图为社员合影

    “自居于士类者”的另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是19世纪末开始的各种新式学堂所培养出来的近代知识分子,包括为数不少的留学生,以及从传统经生、儒士脱颖而来的知识分子。同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八股士类相比,这类人已经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新思潮、新学理的洗礼,是另一种类型的知识分子。他们不同于那种“舍帖括八股书画之外更无其他学问”的“阘茸污贱骄蹇无耻之士”,对传统经籍版本的热衷与执著逐步让位于一种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和救世意识。他们有新的知识结构,新的人生理想,新的价值观念,新的行为选择。在救亡图存的总目标下,他们开始了新的追求。在传统经籍之外寻求有益于社会进化的新知,寻求强国之道。所以他们作为一个群体一经出现,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注目,甚至被尊为“制造新中国之良工”。20世纪初年颇具声势的“学界风潮”之后,“稍有热诚者,咸引领张目而望之”(6),对正在崛起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寄以殷切的期望。有人曾说,中国社会“殆已有多数之绝望,乃于各种绝望之中而单有一种焉,浮影于热心家之脑中,而产生出一线之希冀者,此何物也?吾必曰:学生社会!学生社会!”“盖学生者,实能于各种社会中独树一帜,有吸取新思想之资地,有翕受新感情之脑筋,有担任新中国之学问。社会主义方倒欧风倾亚雨而来,旁皇无所著,而直接承受之力,不得不以学生为之媒。”(7)把学生视作变外来为内在的触媒,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它反映了随时代变迁而来的社会观念的变化,突出了学生在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特殊地位。与八股士类不同,新式知识分子不再拼搏于科场,不再执著于功名,但在久已习惯用士农工商划分各色人等的社会里,他们仍然“自居于士类”。据统计,1902年共有近代学堂35 787所,1912年增至82 272所;学生则从1 006 743人增至2 933 387人。(8)比较起来,这批人在数量上更多于八股士类。新的士类在近代中国的大批出现,体现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新陈代谢。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新陈代谢不仅表现于新的士类在数量上的激增,更表现于时代发展对旧的士类的淘汰。在这个时候,新的社会需要使旧的知识无用武之地,而科举制度的废除又断绝了诗书墨卷中人的出路,使之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所。因此,“中等社会”里的旧式士类在斯文扫地之后另谋出路成了一种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投笔从戎即是一条重要的出路。一九〇五年(光绪三十一年)陈孝芬是在黄陂应募入伍的。“那次募兵结果,九十六人中就有十二个廪生,二十四个秀才。”(9)曾被山东学政赏识过的秀才吴佩孚,最后“弃却儒冠,另就事业”,投身到武备学堂去了。(10)读一读辛亥革命时期的新军人物记载,类似吴佩孚者大有人在。除此而外,还有从事其他职业的,于是而有“出入于商与士之间者”、“出入于方术技击与士类之间者”之类称呼。旧式士类的这种变迁,不仅是职业的变化,而且是利益和感情的变化。在同一过程里,新式知识分子则成了时代的骄子,他们尖锐地掊击王朝秩序,又向社会传播各种新的观念意识。随着他们的产生,同时出现了种种前所未有的职业,如记者、编辑、律师、医生(西医)、近代学堂的教师以及职业革命家,等等。他们成为20世纪士类的主流,并因此而成为“中等社会”的中坚。

    (二)“出入于商与士之间者”。在传统的中国,士以求义为志,商以求利为本。士与商不仅道不同不相为谋,而且后者为前者所不齿。在以农为本、商为末的社会里,轻商、卑商、贱商是一种由来已久的传统。在这种传统之下,商是不可能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的。但从19世纪中叶起,这种人为的界线开始模糊了。西方商品经济的冲击,促使中国感受和认识了商品与资本的力量,于是而有洋务运动中出现的一部分先进的中国人倾力呼吁“商战”,并形成一股社会思潮。“商战”不仅包括商业,而且包括工业,它既重视商品的消费流通过程,也重视商品的生产过程,所谓“商战”需以工业、农业为本。作为民族压迫下所产生的反应,“商战”非常自然地把四民之末的工商业者同民族自强联系起来。于是,为士类鄙夷的商人之业开始得到了知识分子和社会的承认。创设于1897年的商务印书馆,在其初始的经营业务主要是印刷各种商业、商界的文件和账簿等,所以称“商务”,它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即透露出这种历史信息。与这种观念变化同时发生的是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外力侵蚀下的逐步改组,它比观念更有力地改变着旧的社会结构,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三种新的情况:

    商务印书馆

    其一,旧式商业向近代工商业转化。外国商品的输入改变了旧式商业的经营内容,随着经营内容的改变经营方式亦随之改变。上海“京广杂货铺”之易名为“洋货号”、“洋货铺”,当然不只是名称的更易,更重要的是它所经营的商品内容的变化。当商业以经营农副产品为主的时候,商业的主要联系对象是农村,但当商业以经营洋货为主的时候,其商业网络会撒得更广,其联系对象也会广泛得多。《上海县志》记载了同光时期一个叫朱佩珍的人由“习贾”而独资经营五金铺。“起家徒手,无所资藉,徒以重然诺,审取与,为士大夫所爱重。东西各国人士来此经商或旅游者,闻其名,争结纳焉。”(11)这段话生动地说明,旧式商业向近代工商业转化的结果改变了商人本身。为士大夫所爱重,与东西各国人士相往来的形象是旧式商人所不曾有的。与其说这是“重然诺,审取与”所取得的,还不如说这是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变化所造成的。在他们和士人之间,传统的界线已趋淡化。

    其二,旧式士类渗入了工商业。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出现的一种新风气。它既是传统价值观念变化的结果,也是经济与社会变动压力逼拶而成的结果。这两种结果里,又往往交织着爱国主义的情愫。张謇在中法战争后即认为“中国须兴实业,其责任须士大夫先之”。甲午战争后,他目睹国事日非,毅然辞官,以状元身份投身近代工商业,“士生今日,固宜如此”(12),即体现了这样一种情怀。在这个时期,仅川沙一县就出现过好几个操工商之业的“诸生”。例如:“黄彬,字紫文,高行镇人,国学生,干练有才。光绪初年,邑人朱其昂创办上海招商局,章程皆其手订”;“朱纯祖,字丽生,市区人,监生。……年甫十龄,孤苦零丁,学习米业,中年创设朱丽记花米行,历二十余载”;“姚光第,号述庭,市区东门外人,南邑诸生。……光第感于清季地方贫瘠日甚,就其家设机器轧棉厂,实为川沙机器轧棉之始”(13)。“诸生”弃文经商,不再局促于科举————仕途之一路,固然是在“耻于言商,耻于言利”社会风气转变的情况下才可能出现的。但这种事实又有力地冲击了旧时代的义利观念,表现出旧式士类的价值指向逐渐由单一化走向了多元化,这无疑是一种进步。这批人由士类而来,因此他们并不是旧式商人。他们所操之业多为近代化的制造与贸易。因此也不是旧式商业。

    其三,新式知识分子投身于工商业。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里,各省开始兴办农、工、商、矿之类的专科学堂。这种新式学堂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加上学成回国的留学生,是一批数目可观的专业人才。他们中的多数人沿着工商业径直走向工商界。这部分人是更完整意义上的近代工商业者。

    上述三类人物都是以工商为业的,但又不同程度地出入于“商与士之间”。他们的利益同新的经济方式连在一起,并在经营实业的过程中逐步向近代人转变。但他们中的一部分又保留着传统的痕迹。1904年商部颁布《商会简明章程》之后,全国各地大中城市纷纷设立商会。到1911年,除川、粤、桂、滇、黔、湘等省没有统计数字外,各省市共设总商会34个,商会616个。(14)以工商业资本家为主体的商会之设,是20世纪初年出现的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尽管它仍带有某些中世纪行帮的印记,有的甚至还受到行帮的制约,但商会取代行帮却是一种历史趋势。它的大量出现反映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初步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工商业资本家群体意识的形成。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工商业资本家在抵制洋货、收回利权、立宪运动等众多社会事务中日益显示出其自身的实力和存在价值。是他们,奠定了民主革命的社会经济基础。

    晚清苏州苏经缫丝厂

    (三)“出入于方术技击与士类之间者”。“方术”一词,始见于《庄子·天下》,原指学术和治术。汉代以降,方术乃泛指一切神术,包括阴阳推步之学、数往知来之术、相术、医术、神仙术、厌胜、符咒、祈禳、扶乩,等等。在中世纪的中国,它们大多出自传统信仰或古代巫术,带有很强的迷信神秘色彩。这里所谓“方术技击”者,泛指用一技之长以取得较为富裕生活的人们,例如名优、书画家、以岐黄之术鸣者,以及其他种种自由职业者。

    清末留日学生创办的革命刊物

    对“中等社会” 内部构造的分析说明, “中等社会” 是一个反映特定历史内容的复杂的社会实体。20 世纪初年, 资产阶级的形象已经可以辨识, 但资产阶级的阵营是不明晰的。不明晰是这个时候资产阶级的一种特点, 它们同其他社会成分的交叠和粘连还没有完全消除。然而,“ 中等社会”的复杂性,并不仅仅表现在社会构造上的新旧交叠与粘连。单就其政治倾向来说,就可分为革命与改良两大派别,而在革命与改良两大阵营内又存在着许多宗旨各异的小派别。作为“中等社会”的代表,革命党人在推翻清王朝这个总目标上是一致的,但它们显然不是铁板一块,毫无分歧的。1905年同盟会的成立,固然表现出革命党人很强的近代政党观念,但同时也存在着传统的畛域观念和宗派主义思想,而且后者往往模糊和掩盖了前者。革命党内的许多争议的背后几乎都有这种旧的意识在作祟。1908年《江汉日报》连载的《革命党史》一文就曾对革命党内部各派的政治主张做过介绍:一、以黄兴、章太炎、陶成章为代表的“民族主义派”,它“承继中国数千年来所谓‘内诸夏外夷狄’之学说,恢复国权,发扬国粹者固有之民族主义也”。中国内地学界多属此派;二、以孙中山、胡汉民、汪兆铭为代表的“民族民权主义之急进派”,它“法欧美之学说,倒现在之政府,建社会民主政体……且直以武力而期成功”。革命党人多属此派;三、以陈天华(陈死后由宋教仁“执其牛耳”)为首领的“民族民权主义之渐进派”,它“同第二派之主义,有其实行而大异其趣,不徒用武力,俟党势十分扩张,国民程度稍为发达,而后徐图成功”。此派“党员甚少、势力微弱”;四、以张继为领袖的“无政府主义派”,它主张“倒现在之政府,不建再后之政府”。在这四派之外,还有以“女子复仇”为宗旨的“尊女主义派”,由刘光汉指导;有主张“社会平等”的“社会主义派”,以“蜀魂”为领袖。(15)这种说法未必都符合历史事实,但革命党内部的政治分野却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所有的革命党人都有建立民主政体的自觉意识。孙中山曾说:

    所有抱着革命思想的中国人,约略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人数最多,包括那些因官吏的勒索敲榨而无力谋生的人;第二类为愤于种族偏见而反对满清的人;第三类则为具有崇高思想与高超见识的人。这三种人殊途同归,终将以日益增大的威力与速度,达到预期的结果。(16)

    这段话极好地说明了革命的社会基础的复杂性。作为一个整体,革命党人都有反对腐败王朝的要求,是清王朝的叛逆。但“那些因官吏的勒索敲榨而无力谋生的人”和“愤于种族偏见而反对满清的人”首先不是把清朝当作一个君主专制政体来反对。翻开那时的报刊,扑眼而来的,不是反贪官污吏,就是仇满情绪(当然也有借这种情绪来宣传民主革命真义的)。这种事实不仅牵制或遮掩了那些“具有崇高思想与高超见识的人”的民主追求,而且说明了他们不是或不全是传统社会的叛逆。

    “中等社会”的复杂性并不是个别人为的产物,归根结底,它导源于中国近代社会,是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复杂性的反映。“中等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复杂的社会历史内容,是近代社会新旧两种因素互相交织纠缠而又矛盾冲突的产物。中国近代社会是“将几个世纪缩在一时”的社会。微弱的若干工商业都市与普遍停滞着的农村同时存在,若干的铁路航路汽车路与普遍的独轮车路、只能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17),“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18)也都是摩肩挨背地存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物质形态上社会发展序列的重叠交错,决定了“中等社会”的社会关系及其观念意识的多重性。“中等社会”的出现,是中国社会阶级结构的深刻变化,但它的复杂性又说明它的不纯粹性。不纯粹性是正常的,天底下没有绝对纯粹的东西。但“中等社会”的这种复杂性和不纯粹性,毫无疑问又给后来的历史布下了浓重的阴影。

    《民报》时期的黄兴(坐卧者)、章炳麟(左五)与同志合影

    二、“破坏上等社会”与“提挈下等社会”

    “中等社会”介乎“上等社会”与“下等社会”之间,它不仅区别于“上等社会”和“下等社会”,而且承担着“破坏上等社会”和“提挈下等社会”的双重责任。它的作用和使命就体现于这两种责任之中。

    爱国学社成立时师生合影

    大致说来,“上等社会”是代表既得利益的统治集团,包括政府诸公、鸿儒硕彦、各地疆臣、领兵大员、驻外公使、州县官吏等。“彼夫出道而呵,人阙而趋,气焰熏熏,挟持政柄者,大率皆顽钝腐败之魁杰也。彼辈除考据词章以外无学问,除奔竞钻营以外无阅历,除美缺优差以外无识见。加之数十年陶熔于宦海,养成一种柔滑狡狯、麻木不知痛痒之性质,治内专务压制,对外只知唯诺,任列强弄之股掌之上,波谲云诡,罔测其端。是岂能立于今日世界竞争风潮最剧烈之旋涡而不堕落者乎?则位置之上于学生者无望矣。”(19)这部分人所代表的是一种旧的社会势力,因而是革命和“破坏”的对象。“下等社会”则是以农工为主体的劳动者阶级组成的庞大的社会力量,当然也包括会党、马贼、盐枭、娼妓、江湖术士、无业游民等流氓无产者在内。它受“上等社会”的压迫,因而有革命的要求。但是,“下等社会之中,识字者盖寡,廿四朝历史、十八省地理、自幼稚而少壮而老大,眼中耳中脑中,未尝经一二之感触,爱国之心何由而起?且蛮野横悍,动辄蚁聚蜂屯,戕害外人,昧公法,召衅端,其愚更可悯矣。以与世界高掌远蹠之文明国民相竞争,如卵投石,如汤沃雪,安往而不败哉?则位置之下于学生者更无望矣”(20)。它像是“一个布袋里的马铃薯”,并不能自己代表自己,需要新的阶级来代表它,“提挈”和“卵翼”它。学生之位置介于“上等社会”和“下等社会”之间,为“过渡最不可少之人”。它不仅代表了“中等社会”的自我意识,而且自觉地意识到了它比“上等社会”更先进,比“下等社会”更先觉。杨笃生说:

    诸君(即“中等社会”————引者)在于湖南之位置,实下等社会之所托命而上等社会之替人也。提挈下等社会以矫正上等社会者,惟诸君之责;破坏上等社会以卵翼下等社会者,亦为诸君之责。(21)

    “矫正”和“破坏”具有革新的意义,“提挈”和“卵翼”具有指导、启蒙的意义。二者相连,又说明了其间的内在联系,即要“破坏上等社会”就必须“提挈下等社会”,“提挈”是“破坏”的前提条件。对于“中等社会”来说,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时论云:

    上等社会既误于前,崩溃决裂,俱待继起者收拾之。为今日之学生者,当豫勉为革新之健将,使异日放一大光彩,以照耀于亚洲大陆之上,毋使一误再误,终罹亡国之祸,以为历史羞。前途茫茫排山倒海之伟业,俱担荷于今日学生之七尺躯,则对上等社会所负之责任重也。下等社会为一国之主人,如何使完其人格,如何使尽其天职,必养其独立自营之精神,而后能为世界之大国民,以立于万马奔腾潮声汹涌之竞争场而不踣。今日之学生,即下等社会之指向针也,则对下等社会所负之责任重也。(22)

    这段话里既有强烈而深沉的社会民族责任感,也有先知先觉的救世意识。但在那时的中国,正是依靠这种救世意识才产生了“中等社会”同“下等社会”的最初联系。从救世意识出发,还有一部分人达到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支那民族经营革命之事业者,必以下等社会为根据地,而以中等社会为运动场。是故下等社会者,革命之中坚也;中等社会者,革命事业之前列也。”(23)因此,“中等社会”必须走向“下等社会”,“与下等社会为伍”,并用新的社会理想“经纪”“下等社会”,使他们成为“革命的中坚”、进行“有价值之破坏”和“有秩序之革命”。

    (一)“与秘密社会为伍”。秘密社会即通常所说的会党,是独立于中国社会行政系统和行会制度之外的“第三种社会”。它源于南方而流布全国,分枝极多,除天地会外,还有三合会、三点会、哥老会、江湖会等,在下层社会有巨大的革命潜力。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出于反清革命的需要,与秘密社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并试图在利用它的同时改造它,把它纳入革命的轨道。这种改造与利用的方式大抵有四:一是走访各山堂,进行民主革命的说服动员。如陶成章、魏兰之遍访浙东哥老会诸堂口(24),万武、刘道一之密访马福益(25),谭人凤之游说长江会党(26),黄申芗之联络湖北会党(27)等。二是打进去,以个人身份参加会党组织,取得会党的信任,获取对首领进言、参谋的地位。如陈少白之参加三合会受封为“白扇”(28);井勿幕在西安与哥老会首领歃血为盟结成三十六弟兄(29);秋瑾、刘复权等人之加入横滨三合会,受封为“白扇”、“洪棍”(掌刑)、“草鞋”(将军)(30);林述唐、黄兴之在湘、鄂入哥老会被封为“龙头”(首领)等(31)。三是拉出来,使会党分子加入革命组织。仅以兴中会为例,有姓名、事迹可考的兴中会286名成员中:会党分子入会者共44人,近六分之一。(32)四是建立联络会党的秘密机关或外围组织。前者如光复会在浙江利用温台处会馆,并在上海设立联络点;后者如华兴会为聚集两湖哥老会而组织同仇会。革命党人在与之为伍的同时,积极向他们宣传民族、民主大义,以冀改造其宗旨、组织和作风。这些事实说明了革命党人在“转移其旧思想而注入之以新思想,转移其旧手段而注入之以新手段”方面,确实做了许多实在的工作,会党因之也成为反清革命的重要力量,为民主革命作过贡献。但秘密社会有它自己依以生存的土壤,自己的组织和作风,并不容易被改造。它是一个动摇的阶层,“缺乏建设性,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在参加革命以后,就又成为革命队伍中流寇主义和无政府思想的来源”(33)。它的组织和作风,如江湖义气、山头主义、分散主义,蕴含着顽强的生命力,因此革命党人在改造它的过程中又往往被它所改造,在利用它的同时又往往被它所利用。1908年,革命党人(胡汉民)已说“会党首领难用,与其乌合不足恃”。孙武等也认为“对于各会党只可采取联络,不可依为心腹”(34)。于是把运动“下等社会”的重点从会党转移到新军上来。

    马福益

    邹容及其《革命军》

    (二)“与军人社会为伍”。这里所谓“与军人社会为伍”主要指的是与新军为伍。新军的兵源多数来自破产农家的子弟和其他中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本来就怀有不满现状的反抗情绪,自然容易接受革命宣传,何况他们由分散的家庭生活集中到部队中来,更能表现出多数人的力量。但是,新军毕竟是清政府直接控制的武装,要使他们投身到革命一边来,还必须积极地宣传和争取,即所谓“破坏其旧势力而耸动之以新势力,排斥其旧事功而歆羡之以新事功”。革命党人对新军展开的活动,首先是投入新军或入伍为兵。同盟会成立后不久,即在日本选拔军事骨干李烈钧、程潜、唐继尧、张凤翙、孔庚等28人,组成“铁血丈夫团”,回国分赴各省参加新军,掌握实力。文学社首领蒋翊武也投入了新军。有些军事学堂毕业的革命党人被分发到新军中去后,和士兵生活在一起,暗地里宣传革命,如云南讲武堂的学生在1911年就有相当一部分投入新军第十九镇各步、骑、炮、工等兵种的标营中活动。其次,通过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秘密地散发革命书刊,其中如陈天华的《猛回头》、邹容的《革命军》,在新军中的影响很大。武昌起义老人所写的《武昌首义回忆录》,其中许多人都说到他们曾读过和传递过这类小册子。此外革命党人还组织讲演会,向士兵灌输民主革命思想。再次,利用组织形式开展活动。就湖北来说,最初出现的革命组织,有科学补习所和日知会,成员多为新军中的中下级军官,他们在开展活动方面比士兵方便,影响也更大。革命党为了和新军互通声气和争取有革命倾向的官兵,在新军驻营附近、交通要道或租界,设立酒店、杂货店以至住宅,这种商店和住宅也就成了革命的秘密机关。在湖北以外的革命党人较活跃的地区,在新军中组织秘密团体,积蓄革命力量的也不少。如熊成基在安庆新军中主持的“岳王会”,第二十镇中的“武学研究会”,即其实例。

    革命党人运动新军革命,到武昌起义前夕,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当时湖北新军第八镇和第二十一混成协1.5万人(按:李春萱回忆为1.6万多人,熊秉坤回忆为1.87万多人),纯粹革命党将近2 000人,经过联络而同情革命的约4 000人,与革命为敌的至多不过1 000多人,其余则是摇摆不定的。(35)除清政府控制较严的新军外,多数地区新军中的革命或同情革命的力量,到武昌起义前夕,也大都逐步取得优势。如“滦州北门外师范学堂驻有七十九标一二三三营,自排长以至土兵,十九皆倾向革命”(36)。辛亥革命主要就是依靠新军的起义而取得胜利的。

    (三)“与劳动社会为伍”。“劳动社会”以农工为主体,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比“秘密社会”和“军人社会”远为庞大的社会群体。20世纪初年,“中等社会”已经意识到这一巨大的社会力量,认为“革命之业,断不能破碎灭裂,侥幸其或成矣”,只有“鸠集群力”才能成功。“劳动社会”日在饥寒交迫中,有很强的革命性,因而是民主革命最天然的同盟者。但它受封建的锢蔽既长且久,受专制政体的钳制最严且酷,胼手胝足,愚昧无知,因而又具有极大的落后性,必须“改革其旧智识而注入之以新智识,变易其旧习惯而注入之以新习惯”(37)。否则“虽有千万之大众生,终不得不寂灭”(38)。“夫以富有壮快骁悍之性质之民族而倡破坏于暗败卑劣政府之下,而无政治思想以经纪之,云兴鼎沸,糜烂生民,不可收拾,使赤眉、铜马、黄巾、青犊之群,卢循、徐道复、黄巢、朱温、宋江、李全、张献忠、李自成之属,披倡宇宙间。”(39)其结果非但无功,反遭“野蛮破坏”之祸。因此“与劳动社会为伍”,首先,必须教育“劳动社会”,“指示破坏之方针,指示以收拾破坏之目的,率种姓、风俗、能力、道德同一之民族以趋之。其用在于群,群天下之思想而为有意识之破坏;其事主于积,积天下革命之材力,而为有价值之破坏。故有积极之破坏,即有积极之建设”(40)。引导和教育处于蒙昧状态中的下层群众,把他们纳入民主革命之轨道,使他们成为革命力量,避免盲目的破坏,而进行“有意识之破坏”,“有价值之破坏”,显示了“中等社会”的自信,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中等社会”并没有真正深入到“劳动社会”中去,而是寄希望于几个“达识之士”和“聪明睿知之大人”“率而用之,振臂一呼”;或用暗杀、“洒血炸弹”来“使四万万众恍然惊觉”。这除了说明“中等社会”的天真幼稚外,还说明了它与中国社会现实某种程度的脱节。

    水灾后等待赈济的灾民

    革命党人“与下等社会为伍”,主要是与秘密社会和军人社会为伍,但在同一过程中也已意识到引导劳动社会的重要性。这种事实说明,他们不仅看到了“下等社会”需要“中等社会”的指导,而且看到了“中等社会”需要“下等社会”的力量;不仅看到了“下等社会”里的秘密社会和军人社会,而且看到了秘密社会和军人社会后面的劳动社会。当然,在他们眼中的劳动社会还是朦胧的,但他们已经开始注目于此了。

    三、“中等社会革命”:承先启后的历史环节

    在20世纪初年的时论中,法国大革命是常常被引用以说明中国的论题,并一度成为革命与改良大论战双方用以阐发各自的政治理想的论据。改良派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得出“革命之举,必假借于暴民乱人之力,天下岂有与暴人乱民共事,而能完成者乎,终亦必亡,不过举身家国而同毙耳”(41)的结论,故而反对革命。梁启超说:“泰西革命之主动,大率在中等社会。盖上等社会则其所革者,而下等社会,又无革之思想无革之能力。”泰西革命源于生计问题,“故中等社会,常以本身利害之关系,故奋起而立于革命之场。若中国则生计之与政治,向固绝无影响者存也,故彼中革命一最要之机关,而我独阙如也”。因此中国历史上只有“上等下等社会革命”而无“中等社会之革命”。革命之业“必赖多数人”,革命派“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数下等社会,其血管内皆含黄巾闯献之遗传性也”(42)。与改良派不同,革命派则从法国大革命中汲取战斗激情和理论依据,认为“泰西革命之所以成功者,在有中等社会主持其事;中国革命之所[以]不成功者,在无中等社会主持其事”(43),中国革命的前途“惟有使中等社会皆知革命主义,渐普及下等社会”(44),才有成功希望。

    革命党人赞成第三等级,但以革命党为代表的“中等社会”不同于第三等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第三等级是由纳税者组成的,它包括工商业资产阶级、农民、工人、城市贫民和为数众多的小生产者,如小业主、小商人和工匠等。纳税把他们连结成一个阵营,与不纳税的僧侣、贵族等特权阶级相抗衡。在第三等级中,资产阶级(包括金融、工业、商业资产阶级)是新生产关系的代表者,是大革命的领导力量,他们不仅代表第三等级,而且代表“百分之九十六的国民”。20世纪初年的中国社会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社会是不同的。那时法国的资本主义已有了相当充分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具备与封建生产方式抗衡的力量。因此,在第三等级背后,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成熟的社会变革要求。而20世纪初年的中国提供给中等社会的社会变革的基础是不成熟的、薄弱的。新式知识分子是“中等社会”最进步的部分。但他们的思想、观念并不是从中国社会里直接孕育出来的,而是在民族危机的刺激下,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因此,他们与他们所代表的社会之间有着某种程度的脱节。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第三等级的阵营相比,在“中等社会”与农工所组成的“下等社会”之间又有某种程度的脱节。在中国这样特殊的社会环境下,脱节是正常的,但它又必然影响到改造中国社会现实、建立近代生活的实效。

    《民报》发刊词

    近代中国的改革是从上层开始的,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和农民起义的双重压迫下迈开第一步的:依次推移,由上层肇始,逐级延及中下层,它的发展形成一个塔形。作始于洋务运动而登场于甲午战争后的改良派曾寄希望于“上等社会”,他们看不起“下等社会”,极言革命之祸以推动清廷变法,并赋予变法以防止“下等社会”揭竿而起的意义。所谓推行君主立宪便可以“防家贼,靖内乱”,“永绝乱萌”,避免“流血的破坏”。直到20世纪初年的“中等社会”,才认识到“中等社会”必须以“下等社会”为依托,为根据地,并自信有能力领导“下等社会”进行“积极之破坏”,“有秩序的革命”。尽管这种认识仍然是不明晰的、朦胧的,“中等社会”也并没有真正把“下等社会”发动起来,但它却使“中等社会”和“下等社会”有了一定的联系。显然,由“中等社会”领导的中国革命,已经不是“汤武革命”或刘邦、朱元璋之类的英雄事业了。它与历史上的农民战争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中国自秦以降,革命者多崛起民间,于平民革命较近之”,实际上只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工具。而“中等社会”革命则“出于国民”,“革命之后,宣布自由,设立共和,其幸福较之未革命之前,增进万倍,如近日泰西诸国之革命是也”(45)。也就是说,“中等社会”革命的目标是推翻专制政体,建立民主共和政体,因而已具有近代民主革命的品格,走出了改朝换代的轨辙。“五四”以后,新的宇宙观、人生观一齐涌来,新的一代改革者科学地认识和阐明了下层群众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下等社会”的力量得到了真正的发挥。这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大众革命。而“中等社会”领导的革命则是一个承先启后的历史环节。

    【注释】

    (1)窦昌荣选注:《天地会诗歌选》,134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广西天地会民谣,流传颇广。张嘉祥后来投顺了朝廷,并成为太平天国的主要敌手之一。有人因此而不愿意承认这种饱含反抗精神的话出诸他口,其实大可不必如此。

    (2)《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杨笃生:《新湖南》,第四篇,1903。

    (4)这里所谓“大工业”究系何人,待考。若按常理推断,当指居于上等社会或与上等社会有密切联系的张之洞、盛宣怀辈。

    (5)Chung-Li Chang:The Chinese Gentr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55,p.99.

    (6)《倡学生军说》,载《苏报》,1903-06-24。

    (7)《江南水师学堂之鬼蜮》,载《苏报》,1903-06-20。

    (8)参见[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册,62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编:《辛亥首义回忆录》,第1辑,70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

    (10)参见濑江浊物:《吴佩孚正传》,见荣孟源等编:《近代稗海》,第5辑,617~61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11)民国《上海县志》,卷17,游寓,见黄苇等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资料选辑》,321页。

    (12)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附年谱年表》,传记,82页,上海,中华书局,1930。

    (13)方鸿铠等修,黄炎培等纂:《川沙县志》,卷16,人物志,统传,见黄苇等编:《近代上海地区方志经济史资料选辑》,324、315、312页。

    (14)据《各省商会详表》统计,见《中国年鉴(第一回)》,1544~1570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15)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第3册,4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6)《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见《孙中山选集》,上册,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17)参见《毛泽东选集》,2版,第1卷,188页。

    (18)《鲁迅全集》,第1卷,344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19)李书城:《学生之竞争》,载《湖北学生界》,1903年第2期。

    (20)李书城:《学生之竞争》,载《湖北学生界》,1903年第2期。

    (21)杨笃生:《新湖南》,第二篇,1903。

    (22)李书城:《学生之竞争》,载《湖北学生界》,1903年第2期。

    (23)《民族主义之教育》,载《游学译编》,1903年第10期。

    (24)参见陶成章:《浙案纪略》,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三),3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25)参见万武:《策动马福益起义的经过》,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集,245~247页,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

    (26)参见《石叟牌词》,见《谭人凤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

    (27)参见贺觉非:《辛亥武昌首义人物传》,上册,黄申芗,31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28)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80页,建国月刊社,1935。

    (29)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陕西辛亥革命回忆录》,31、173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2。

    (30)参见王时泽:《回忆秋瑾》,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4集,225页。

    (31)参见冯自由:《革命逸史》,第6集,4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32)据冯自由:《兴中会时期之革命同志》一文列表统计,参见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30页。

    (33)《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646页。

    (3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508页。

    (35)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编:《辛亥首义回忆录》,第1辑,125页。

    (36)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六),291页。

    (37)《民族主义之教育》,载《游学译编》,1903年第10期。

    (38)《中国之改造》,载《大陆》,1903年第4期。

    (39)《民族主义之教育》,载《游学译编》,1903年第10期。

    (40)《民族主义之教育》,载《游学译编》,1903年第10期。

    (41)康有为:《法国革命史论》,载《新民丛报》,1906年第85期。

    (42)梁启超:《中国历史上革命之研究》,载《新民丛报》,1904年46~48期合本。

    (43)《中国革命史论》,见《陈天华集》,215页,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44)《绝命辞》,同上书,236页。

    (45)《中国革命史论》,见《陈天华集》,214、2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