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丑得让人伤心

叶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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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这简单的三个字出现在屏幕上,他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胸口一下子就畅通了,连呼吸都更舒服了。那种感觉,像极了有什么说不出来的东西一直压在心上,终于被瓦解得一干二净。

    创造者:(笑脸)那就好。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聪明得根本不会犯错误。如果你有了决定,我也坚信你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连我都信你,你为什么不自己信自己呢?只管坚持到底吧,不要受任何无谓的影响。

    于谦和:谢谢。

    随着创造者的一句不客气,这场对话便到此为止。于谦和一把合上电脑,全身放松地往椅子上一躺。因为太轻松了,反而有一种飘忽的错觉,大脑空白地望着雪白的天花板,长长地,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啪的一声。

    李兰挂掉电话,把厚厚的资料一推,伸了一个大懒腰:“唉呀,打电话打得头都昏了。”

    胡晓明拿起来粗略一翻,一眼望过去,十之八九都是偷情出轨那档子事儿。惊讶地笑道:“这么多?现在的人到底是有多寂寞啊?”还是有点儿不敢相信,“都是从张同发的U盘里拿出来的资料?”

    “可不是,”李兰挑了一下眉毛,“这些何止是资料,简直就是他的金矿。”

    这两天她都忙着跟资料里的人联系。对方动不动就挂电话,还老爱藏着掖着,害得她真是费了老劲儿。早知道这样,情愿天天跑外勤。

    胡晓明首先想到的就是:“他敲诈他的客户?”

    李兰笑着摇了摇头,故意卖一个关子:“他可比你想象得高竿多了。” 张同发的确不是个好人,但是资料里的人也都不是善男信女。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胡晓明摸了摸下巴,其实也没几根胡子:“哦,我知道了。他一定是拿这些证据先去敲诈那些在外面偷情的人,要是谈拢了,他就帮他们瞒天过海,要是没谈拢,他就给曝光。”

    李兰还是摇头,笑容更深了:“人家真的比你想象得高竿。他从来不敲诈夫妻双方,他只敲诈第三者。如果第三者不给钱,他就曝光给第三者的家庭和单位。这些人可比那些感情出现问题的夫妻愿意出钱多了。”

    胡晓明顿时怔住了。其他同志的视线也不禁聚集过来。

    “是吗?”杨忠泽也拿过资料翻了两页,笑道,“这家伙有点儿意思啊!”再想想,不觉哎呀一声,要对张同发刮目相看,“真是不简单呐。他一早就防着有人会来找这些资料,书橱后面的那一份,只是烟雾弹。”

    胡晓明:“您的意思是说,凶手拿走的那一份是假的?”

    杨忠泽一脸严肃地摇了摇头:“不,一定是真的,和我们拿到的U盘一样。否则这么多天,凶手不会这么平静。”见李兰没出声,便问,“怎么了?”

    李兰便坦白道:“我觉得这叠资料意义不大。”

    胡晓明睁圆了眼睛:“怎么会?这些都是被他敲诈过的人,都有动机啊!”

    李兰:“他们是被敲诈过,但是……”想要说清楚张同发这个人还真有点儿复杂,“怎么说呢,这要是敲诈犯也有职业道德,他就是最佳代表。不管什么人,敲完一次,绝不会再有第二次。”

    杨忠泽愈发讶异:“是吗!敲诈犯都是贪得无厌啊,哪一个不是敲完一次又一次,直到敲不了为止。这么有职业道德的敲诈犯,我当了二十年刑警,今天真是开了眼界了!”朝大伙儿一扬头,“啊?!”

    刑警队大办公室里霎时一阵哄笑。

    笑完,杨忠泽还是言归正传:“我明白你的意思。他们和张同发算是好聚好散,犯不着走到这一步。”

    胡晓明:“可是他把这个U盘藏得这么隐秘……”挠了挠头,“我总觉得,不应该这么简单。”

    “你说对了。”

    众人闻声转头,正见聂晶拿了一叠资料走了进来。

    “雷队不在?”她顺口一问。

    李兰:“嗯,和叶知远出去了。”

    聂晶扬起手中的纸张:“这是技术部从U盘里刚刚拿到的隐藏资料,你们绝对捡到宝了!”

    杨忠泽半信半疑地接在手里,看到第一张照片便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接连翻下去,不难发现,镜头一直跟着同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打印出来的每一张照片下面都有时间地点,还有一小段简短的说明文字。

    从资料来看,张同发对她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跟踪,和她接触过的人也都无一疏漏地收入了镜头。

    这个少女,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很熟悉。

    “孙黎?”胡晓明凑在杨忠泽身旁,看得愕然不已,“原来她也被张同发调查过。”

    “还不只是这样,”聂晶道,“你们接着往下看。”

    其他人也被吊起了胃口,全往杨忠泽的身边靠拢过来。

    杨忠泽迅速地往下翻了几张,另一个熟悉的人出现了,不由得张大了眼睛:“是他?”

    但是聂晶似乎准备了无穷无尽的惊诧给他们,又道:“继续翻。”

    杨忠泽和胡晓明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接着翻下去,又出现了一个最近才见过的面孔。两个人不禁异口同声地道:“还有他?”

    聂晶:“再翻。”

    杨忠泽和胡晓明差不多要心惊肉跳了。一翻到下一张照片,差点儿连话都不会说了。抖了一会儿,还是胡晓明挤出一句:“这……这怎么回事儿啊!”

    自从解开了心结,于谦和的睡眠变得好多了。虽然还是会时不时在工作室熬夜,但一沾上枕头就能很快睡着。在工作室里做起事儿也比以前有效率得多。以前总是会怀着一种自我厌弃的心情,可是又无法停止手里的工作,常常处于一种矛盾痛苦的状态。可是现在已经完全不会了,他几乎可以用一种自我欣赏的态度,一连做上十来个小时。

    就像昨晚,他不小心又做过了头,开门出来,才发现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满室的光明刺得他眼睛都在阵阵作痛。

    只有到这时候才会发现,自己的精力透支了。毕竟也快三十岁了,和前几年不好相提并论。那时,就算自我厌弃着,也不会觉得这么累。

    岁月真是不饶人啊。

    只好一面暗叹着年华老去,一面拿了一条毯子盖身上,准备打个盹儿。

    朦朦胧胧的,就快睡着的时候,却好像有人在叫他起来。于谦和挣扎了一会儿,只好慢慢地张开了眼睛。原来真地来了客人。

    一个亭亭玉立的白衣少女正笑微微地站在他面前。一头微卷的长发,大而深的黑色眼睛,比一般人更为挺直的鼻梁,嫩红的嘴唇也比传统审美中的樱桃小口略显丰厚。她穿了一身雪白的蕾丝连衣裙,脚上是一双浅金色的小羊皮凉鞋。这样的打扮也的确很适合她的长相,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西方童话中走出来的娇贵公主。

    不认识她的人,常常会误以为她是一个混血儿。

    而于谦和却不会犯这样的错误,因为他正好就是一个认识她的人。

    少女的笑容很纯洁,如果不是她身后一片黑暗,简直像教堂壁画里的天使。她向他伸出了一只手。那只手皮肤细腻,骨骼修长。说它是玉雕的,可它比白玉更光洁,说它是水做的,可它比泉水更清灵。

    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双手!于谦和暗自赞美:连蒙娜丽莎也会自叹不如。

    他慢慢伸出自己的手,像接纳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它握在手心。柔软、细腻,连触觉都美妙得不可思议,似乎鼻间还能嗅到些微的花草清香。

    于谦和不知不觉就起了身。他没有问她要去哪里,只是跟随在少女身后。

    她带着他走进了一片黑暗,长长的、深深的、幽幽的黑暗。只有少女是清晰的,连她白色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都能看到。他仿佛迷失在了混沌当中,只知道握紧那只洁白美丽的小手,任凭少女将他带到任何地方。

    不知走了多久,前方渐渐地出现了一个光点,一点一点地扩大,变成许多白色的光线刺破了深沉的黑暗。

    眼睛微微有点儿灼痛,于谦和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遮挡住双眼。

    他忽然听到一个女人的轻笑。那种从鼻子里冷哼出来的,稍纵即逝的轻笑。他连忙睁开了眼睛,但还没有完全适应眼前的强光,只模模糊糊看见一片白色当中依稀有一个高挑的女人背影。

    然后那女人说了话,嗓音优雅而悦耳,透着猫一样的慵懒,可是说出来的话却冰冷得让人心惊:“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于谦和用力眨了眨眼睛,女人的背影逐渐清晰起来。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腰上还有一圈细茎绿叶的刺绣,越发衬托出纤细诱人的曲线。脚上登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细细的鞋根越发衬得小腿修长洁致。她倚在窗前,轻微地扭着细腰。